社科院:個稅改革目標10多年來未獲實質性進展

時間:2011-08-31 14:59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6月29日電 (何雨欣、藏瑾)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29日發佈報告稱,我國目前的稅收徵管環境和條件的制約是推進個人所得稅走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目標的主要障礙。

  這份名為《個人所得稅:邁出走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腳步》的報告稱,我國個稅的改革目標定位於“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可以追溯至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迄今已經跨越了“九五”“十五”和“十一五”規(計)劃,並寫入“十二五”規劃,但目前,這一改革目標仍停留于研究層面,未獲得實質性進展。

  報告副主編、社科院財貿所稅收室主任張斌介紹,“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是要建立在納稅人個稅申報的基礎上,但我國目前的個稅徵管機制,仍停留在間接徵收、截流管理的水準,也就是從源徵稅、代扣代繳。

  報告建議,在現時稅收徵管環境和條件下,可採用“漸進式”方案推進個稅走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改革目標,可以以我國已實施的年所得超過12萬元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制度為基礎,對已經進入自行申報範圍的納稅人先實施綜合計徵,這既可控制自行申報納稅人的初始規模,又可較好的利用既有制度框架。

  報告還建議,隨著個稅徵管條件和徵管機制的逐步完善,可逐步擴大綜合計稅納稅人的數量範圍,擴大納入綜合計稅範圍的所得項目,適時引入差別扣除項目,條件成熟時允許以家庭為單位申報納稅等。

編輯:馬迪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