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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納稅解讀:年終獎單獨作一個月薪金計稅

時間:2011-08-31 12:08   來源:北京日報

  近期,有人冒用國家稅務總局名義,在網路上發了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2011年47號)”,並做了詳細解讀。隨後,這個偽造的文件在國內引起了軒然大波。先是南方一家媒體記者發現後,認定其為今年9月即將施行的新個稅法的配套文件,繼而進行了報道。接著,國內大部分主流媒體進行了跟進報道。然而,國稅總局3天后卻在其官網上發佈聲明,“47號文件及解讀稿係偽造”,一時間,社會公眾譁然。截至目前,來自國稅總局的資訊顯示,在有關部門沒有新的配套文件出臺前,今年底的年終獎,將按照今年6月修訂通過的新個稅法來計算。

  年終獎單獨作為一個月薪金計稅

  “年終獎計稅方法與平日獎金一樣嗎?”“半年獎能不能按年終獎的計算方式來算稅?”近期,有關年終獎的議論成為網路最熱門的詞彙。網民姜先生留言問,到底9月1日實施新稅法後,年終獎該怎麼算啊?

  其實,在稅務人員來説,“年終獎”是一個俗稱,準確説法叫“全年一次性獎金”。在稅總部門相關文件中,“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單位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僱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僱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而從2005年1月1日開始,對納稅人取得的年終獎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來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實際上,年終獎的計算公式與平日每月的獎金計算公式是完全不同的,但兩者稅率確定依據的是同一張“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

  具體計算辦法是:首先,將僱員當月內取得的年終獎,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哪一級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再以年終獎總額稅率,減去速算扣除數,就是年終獎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比如説,姜先生今年12月當月工資是38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領取年終獎15000元。計算公式為:先根據(下圖)9月後實施的工資薪金7級超額累進稅率表,以15000元除以12個月,得出1250元,對應的適用稅率為表格中的第一檔"不超過1500元",即適用3%的稅率,速算扣除數為0。

  這樣,很容易就能算出,姜先生2011年年終獎應納的個稅額為:150003%-0=450元。

  此外,姜先生12月當月工資是3800元,應交納的個稅為3800元減去3500元免征額,剩下的300元適用第一級稅率,3003%-0=9元。也就是説,除了年終獎須繳納個稅450元外,姜先生的工資收入還需交個稅9元。

  工資不足3500元年終獎計算有變化

  上述例子中,姜先生今年12月的工資收入為3800元,即超過了3500元的個稅免征額。實際上,很多工薪階層的工資條上,工資收入達不到3500元。如果是這樣,年終獎的計算公式就有變化了。

  具體計算方式是:如果在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3500元(今年9月1日之前為2000元),則應將年終獎減除"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按除以12的商數確定年終獎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其次,將僱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年終獎,按照上述方法確定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徵稅。

  比如説,王女士今年12月當月績效工資是19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領取年終獎10000元。那麼在計算年終獎時,就先要算出王女士當月工資與個稅法規定的3500元免征額的“差額”,用3500元減去1900元為1600元。計算公式則為:(10000-1600)12=700(元)。今年9月後,根據工資薪金7級超額累進稅率規定,找到700元對應的第一級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3%、0。這樣,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獎金收入-當月工資與3500元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10000-(3500-1900)]3%-0=252(元)。

  年終獎計稅優惠一年只能用一次

  年終獎在確定稅率時,要先除以12個月。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這種計稅優惠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除年終獎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考勤獎、先進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併,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對於高薪人士來説,單位將不同名目的年終獎合併在一次發放是較為“合算”的。據了解,有些單位用購物卡、各種禮品以及免費旅遊等方式代替獎金獎勵員工。對此,稅法也作了明確,即"所發生費用應與當期的工資薪金合併,全額計入應稅所得"。

  而在年終獎金髮放時間上,稅收法規對此並無明確限制。無論企業在年初還是年末發放,都可以“享受”一次年終獎的減稅計算方法。但是,有經驗的財務人員應該清楚,年終獎的發放時間應相對固定,且“不能提前,只能錯後”,否則就容易出現有的年度一頭一尾兩次發了年終獎,有的年度沒有發放年終獎,否則,一年中出現兩次年終獎收入,只能有一次享受"除以12"的稅收優惠了。

  “去年的年終獎是今年春節前才發,假如到今年底前,老闆好心趕著12月前發年終獎,就會好心辦‘壞事’。”地稅部門日前在回答納稅人諮詢時特別提示,年終獎作為全年一次性獎金,包括年終加薪等各項年度獎金,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只允許採用一次分解12個月確定稅率的計稅方法。也就是説,每年的年終獎要麼都在12月底發放,要麼都在春節前發放,不要輕易變動發獎金時間。

  籌劃年終獎金數額可合理節稅

  姜先生的年終獎比王女士多出1元錢,稅款卻多交了1155.1元,這是怎麼回事呢?

  今年9月後,由於個人所得稅採取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設置級距,扣繳個人所得稅時有時會出現收入相近,但稅後所得相差很大的情況。這一問題在9月前我國實行9級超額累進稅率時也存在,目前看來,尚沒有很好的解決辦法。

  比如王女士全年獎金為18000元,除以12個月後,看下圖計算出應適用第一級3%的稅率,速算扣除數為0,應納個人所得稅為:180003%-0=540(元)。

  姜先生全年獎金18001元,雖然只比王女士多出1元錢,除以12個月後,只比第一級的臨界點1500元多出幾毛錢,但適用的稅率為第二級10%,速算扣除數為105元。則應納個人所得稅1800110%-105=1695.1(元)。

  計算結果,姜先生的稅後所得為16305.9元,王女士的稅後所得為17460元。雖然姜先生的稅前獎金比王女士高1元,稅後實際收入卻比王女士少了1154.1元。

  原來,到今年底,年終獎7個納稅區間的起點均為稅率變化的相應點,會出現稅前收入雖然增加,但稅後收入不升反降的情況。因此,企業在籌劃年終獎時應該充分考慮這一點。可採用的對策是"零頭遞延"法。即一旦計算出商數和稅率臨界點相差不多的年終獎,可以將獎金零頭滯後一個月發放,以免出現上述情況。

  此外,財稅專家提示,單位還應科學安排季度獎、先進獎、加班獎等額外獎金的發放時間,不宜過度集中在年底年初等時段,而是應選擇在工資薪金收入較少的月度。這樣,個人所得稅適用的稅率沒準兒就會低一個層級,少繳不少稅款。

  9月1日後實施的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

  級數 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扣除數

  1 不超過1500元 3 0

  2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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