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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 助推民間金融規範合法化

時間:2012-03-29 14:47   來源:文匯報

  國務院常務會議昨天決定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認為,此舉有助於對民間金融實現規範化,進而合法化,最終達到為實體經濟服務,防範金融風險的目標。

  溫州首要是解決問題

  和其他地區不同之處是,溫州的金融改革有特殊前提,即要解決目前存在的民間金融的諸多問題癥結。因此,溫州的改革短期來看首要就是“治病”。

  國務院常務會議就明確指出,“溫州市民營經濟發達,民間資金充裕,民間金融活躍。”但是同時卻發生“近年來,溫州部分中小企業出現資金鏈斷裂和企業主出走現象,對經濟和社會穩定造成一定影響。”金融無法支援實體經濟發展的怪現象本身需要通過改革來改變。

  連平認為,通過解決問題,使得溫州的金融正常化是第一步。建立起民間金融的備案制度,有助於對民間金融的運作情況進行有效監控,提高民間金融運作的透明度,防範民間金融風險的發生以及向其他金融體系傳導。明確監管職責,也能夠彌補目前各地地方金融和新金融業態發展所造成的監管真空。

  個人只能投資海外企業

  按照現有的規定,個人直接投資海外受到諸多限制。溫州的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也只能投境外企業的股權,並不能投資海外的證券資本市場。

  此前就有消息透露,2011年,溫州境外投資額5352.7萬美元,外匯資金匯出2139.04萬美元,人民幣境外投資176.7萬美元,對外擔保450萬美元。2012年,溫州市新批設立境外機構(企業)21家、增資4家,中方投資總額6677萬美元,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營業額4455萬美元,同比增長169%。

  但是現有外匯政策規定個人不得進行境外直接投資,每年換匯額度也僅為5萬美元的等值外幣。因此,一些擁有大量外匯資金的企業主只好通過非正規渠道對外直接投資,或者通過設立公司對外投資。

  有消息透露,一些地方正在做有關的境外投資辦法,可以直接投資境外資本市場,但是個人仍然要通過購買基金形式出海。

  首家轉制或誕生在溫州

  此前對於小貸公司轉制村鎮銀行也有過比較明確的許可,但是因為監管職權問題,一直無法解決。小貸公司屬於地方政府監管,而村鎮銀行則屬於銀監會監管,有一個銀行作為主發起人的門檻。此次溫州改革試點只是重申這一點,並沒有實際的操作。不過因為有明確監管職責的配套,或許首家轉制會誕生在溫州。

  銀河證券首席總裁顧問左小蕾認為,當前所謂村鎮銀行的門檻實際上是優秀小額信貸公司升格成銀行的障礙。20%相對控股的銀行股本要求,使得真正意義上的民營銀行很難誕生,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面臨制度性障礙。她建議允許比較好的小貸公司以較低利率從中央銀行再貸款,使得民間金融機構在對小微企業擴大信貸規模的同時能降低信貸利率,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的信貸成本。同時放低銀行準入的門檻,允許優秀的民間小額信貸公司升格成為民營社區銀行,為以國有資本為主的銀行業注入更大的活力。

  對內開放更須加強監管

  左小蕾表示,如果不加大監管力度規範民間金融活動,地方性金融風險就會不斷蔓延、相互滲透,甚至成為全國性的系統金融風險。她建議銀監會協助地方金融辦建立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制度,最簡單的辦法是銀監會對地方金融辦開展全面培訓活動,讓地方金融辦學習銀監會制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條例,並幫助地方建立監管體系和實施方法。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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