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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假洋貨”:特許經營傍洋品牌六大手法

時間:2011-07-20 15:13   來源:中廣網

  有些特許企業明明是土生土長的國産品牌,卻起了一個響亮的外國名字,它們靠著“傍洋牌子”的虛假宣傳蒙人,打起了法律的“擦邊球”。昨天,豐臺法院發佈調研顯示,該院去年辦理涉及特許經營糾紛中有近兩成是冒充洋品牌欺詐的案件。該院辦案法官揭露特許經營中假“洋牌子”的六大騙局。

  特許經營傍洋品牌手法

  1、明明是土生土長的國産品牌,卻起了一個響亮的外國名字,並自稱是國外知名品牌或比較隱晦地自稱“享譽全球多年,進軍中國市場”。

  2、在國外開設一家與國內企業名稱相同或相似的企業,以此來宣傳自己是國外企業。

  3、自稱屬於某國外企業集團,經查證,該企業集團真實存在,但該特許企業與該國外企業集團沒有任何關係。

  4、宣傳其是某協會會員或經過某機構認證,但實際上其會員資格純屬虛假宣傳,使加盟商誤認為特許企業具有較強的實力,獲得了權威機構的認可。

  5、將未註冊的商標或正在申請過程中的商標宣傳為註冊商標,將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作為擁有註冊商標的證明。還有一些特許經營企業沒有專利技術謊稱擁有專利技術或把他人專利技術謊稱為自己的專利技術。

  6、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有些特許經營企業並不具備“兩店一年”的條件,卻宣稱“經營多年,全國多家直營店”。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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