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1日宣佈,2012年北京力爭將在京穩定就業的150萬農民工納入社會保險覆蓋範圍。
據介紹,《社會保險法》2011年7月實施後,外來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已經與北京市城鎮職工看齊。今年,京城農民工醫保制度將與北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並軌。
“按照以前農民工參加北京市職工醫保的相關政策,農民工個人不繳費,只享受相應的住院和大病報銷。制度並軌後,參保的農民工享受的醫療保險待遇和北京市職工一樣,也同樣享受門診報銷政策。”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北京市人保部門2012年預期目標,約有150萬與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北京本地以及外地農民工,都將按照城鎮職工標準參保繳費,享受北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養老保險方面,過去農民工與北京市的企業結束勞動關係或離開北京後,只能一次性領走個人賬戶上的錢,相當於儲蓄性保險。《社會保險法》2011年7月實施後,農民工的繳費標準和享受待遇與北京市城鎮職工一樣,繳費年限滿15年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領取金額取決於養老保險繳納費用的多少和繳納年限的長短。
生育保險方面,今年1月1日起,與北京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外地城鎮職工都可納入北京市的生育保險範疇。此外,今年北京市還將出臺相關政策,將城鎮居民、靈活就業人員以及外地農民工的生育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記者 張淼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