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起,北京市城鄉低收入家庭的認定標準,將統一為家庭月每人平均收入740元。此次調整,城市標準僅提高9元,但農村標準增長了298元,是北京市社會救助標準歷年來調整幅度最大的一次。據悉,這意味著北京的低收入農民,將在全國率先實現和城市居民同樣的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認定條件的統一。
29日,北京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處長呂海燕介紹説,按照現在執行的標準,月每人平均收入同為700多元的家庭,城市居民可以享受相應的社會救助福利,而農村居民則不行。實際上,像醫療、教育等社會保障,無論城鄉居民的身份如何,在費用支出方面是相同的。首次實現城鄉統一,是為了推進社會公平建設和惠民政策城鄉統籌的進程。
渀虣解,目前北京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為家庭月每人平均收入731元;農村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為各區縣農村低保標準的130%,除朝陽等三個城區提前實現城鄉認定標準統一外,13個區縣的平均標準為442元。
明年起執行的新標準還包括,城市低保標準由家庭月每人平均500元上調為520元;農村低保最低標準由家庭月每人平均340元上調為380元。而在今年,由於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較快,北京市曾先後兩次調整低保標準,同時兩次為困難群眾發放臨時生活補貼,不僅實現了城鄉一致的目標,也實現了社會救助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承諾。
目前,北京市共有城鄉低保對象21萬餘人,2012年兩節期間,各級民政部門還將對他們進行走訪慰問,屆時單人戶和多人戶可獲得300元至600元不等的慰問金。(記者 賴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