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9萬人下月起不需再繳個稅
明起,本市實施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將惠及約470萬納稅人,約有229萬納稅人不需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於近期備受關注的年終獎繳個稅的方式,北京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納稅人今年年末取得的年終獎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2005年出臺的計稅方法計算個稅,但其同時應採用最新的減除費用標準、速算扣除數和稅率,來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本次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修改的主要內容
1工薪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2工薪所得稅率表由9級簡併為7級,取消15%和40%兩檔稅率,最低一檔稅率由5%降為3%;3調整了適用於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稅率級距;4涉外人員附加減除費用標準由2800元調整為1300元,總的減除費用標準維持4800元不變;5申報繳納稅款的時限由現行的次月7日內延長為次月15日內,與現行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等稅種申報繳納稅款的時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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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
個體戶應納稅額下調40%
明起,本市實施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將惠及北京市約470萬納稅人,其中包括個體工商戶30萬。工薪階層的納稅面將由目前的57%下降至28%,約有229萬納稅人不需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201萬納稅人稅負有所下降,部分工薪所得高收入者稅負有所增加。
據測算,在不考慮三險一金問題的情況下,納稅人月收入超過3.86萬元,每月需要繳納的個稅就會比新政實施前有所增加。同時據估算,其繳個稅增加的比例最高不會超過4%左右。
對於30萬個體工商戶來説,根據市地稅局《關於調整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標準的公告》(2011年第10號)規定,9月1日起,本市將對採取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個體工商戶的應納稅額統一下調40%,已經確定應納稅額的個體工商戶9月份應納稅額將按原核定稅額的60%繳納。
市地稅局副局長郝碩博表示,新政實施後,今年本市後三個月影響的稅收減少大約為26億元,減稅佔比超過4%,使得政府收入回到了居民腰包中,這也是政府讓利於民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