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品房預售款監管或引發樓商調價

時間:2010-10-27 09:56   來源:北京晚報

  開發商們一直以來騰挪拆借的利器——商品房預售款將被徹底監管,隨之引發的可能是大規模的開盤潮與價格調整。昨天出臺的《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從12月1日起,嚴禁房地産開發企業直接收存商品房預售資金,所有預售款將全部存入預售資金監管專用賬戶,優先用於工程建設。本市內申請預售許可的商品房、經適房項目都將按新規實行。

  保守估計,開發商要有超過四分之一的資金被凍結。

  一個預售項目一個賬戶監管

  商品房預售資金是指購房人按照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購房貸款以及其他形式的全部購房款。我國從1994年開始實行該制度,最初的目的是為了推動住房建設和房地産市場。然而,在商品房預售過程中,由於買賣雙方資訊不對等,曾産生過開發企業挪用預售資金導致的工程爛尾、項目延期等情況。

  北京市房地産業協會副秘書長陳志表示,與此前種種調控措施試圖抑制購買不同,此番對開發商預售款的凍結,更多的是為購房者提供保障。

  根據《辦法》,開發商應按照一個預售許可申請對應一個賬戶的原則,在監管銀行設立專用賬戶。商品房預售資金應當全部存監管賬戶,保證優先用於工程建設。只有預售資金數額超過重點監管資金後,開發企業才能向監管銀行申請轉出超出的部分。

  《辦法》規定,開發商預售項目用款計劃應按照地下結構完成、結構封頂、竣工驗收、完成初始登記並達到購房人可單方辦理轉移登記的條件共四個環節設置資金使用節點,併合理確定每個節點的用款額度。“尤其是第四個節點,必須達到可以為購房者辦理房産證的條件下,才能解除監管。”陳志説,這也意味著,即便開發商破産或出現其他情況,也不會影響到購房人。

  違反監管規定暫停預售

  如果開發商違反了資金監管的相關規定,主管部門將暫停其在本市所有開發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責令限期改正,並將其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公示,記入企業信用資訊系統。如果工程因違法違規而停工、出現品質問題、未按期交用等,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書面通知監管銀行,暫停撥付專用賬戶內的全部預售資金,並啟動應急措施,協調相關部門監督專用賬戶內資金的使用。

  購房人可查入賬情況

  根據《辦法》要求,商品房預售時,購房人應當將購房款直接存入專用賬戶。購房人申請抵押貸款的,房地産開發企業應當提供專用賬戶作為貸款到賬賬戶。

  陳志介紹,北京市房地産交易管理網正在進行改進,將來購房人在查詢網簽結果時,輸入購房合同號,便可確認自己的購房款是否存入了專用賬戶。同時,市、區住建委也將公示已經批准預售項目的建設方案、工程進度等情況,購房人可以通過主管部門網站查詢相關資訊。(趙瑩瑩)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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