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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盟1號提案:建立海西跨省區協調機制

  時間:2012-03-02 10:35    來源:東南網     
 
 

  記者近日從臺盟中央獲悉,今年的臺盟1號提案,仍聚焦于海峽西岸經濟區的發展。

  2011年3月,國務院批准實施了《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海西區建設正式上升為國家發展戰略。《規劃》將福建及浙南、贛東南、粵東北地區納入規劃,但目前冠以海西名義的一系列優惠政策,主要是由相關國家部委、央企與福建省政府簽署,是否適用於浙南、贛東南、粵東北地區帶有不確定性。

  同時,海西範圍內的各省市都在加緊制定本地參與建設海西的詳細規劃和實施方案,對於一些跨地區的産業對接佈局以及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等,缺乏一個統一的協調機構進行溝通協商。海西範圍內臺資投資也不均衡、規模總量不大,對臺經濟合作尚需進一步推進。

  建立跨省區協調機制

  基於上述問題,臺盟中央的1號提案建議:在規劃的實施過程中著眼大海西的整體佈局,著力促進海西地區均衡、全面發展。

  1號提案建議:在突出福建省主體地位的同時,兼顧海西週邊區域的均衡發展,通過普惠政策的扶持與激勵,切實增強相關省市參與海西建設的“主角”意識,出臺針對海西的扶持政策時,明確其適用範圍覆蓋整個海西區域。同時建議中央發文,支援各地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結合不同地區、不同項目的具體情況,採取更多靈活有效的行政舉措。

  提案指出,現有的閩粵贛十三市黨政領導聯席會議等協調機制,尚不能承擔海西地區省際協調的重任。由此建議,要建立完善海西地區跨省際的協調機制,應成立由國家發改委牽頭、海西區所涉各省、市負責人組成的協調管理機構。定期召開協調會議、不定期召開專項會議。可以採取“海西四省省際聯席會議”的形式,建立省際高層領導的定期會晤機制,這也可以為國內省際合作、區域合作探索新的思路和方式。

  其次,加強區域內重大項目建設的協調。推進跨省市鐵路、高速公路、港口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統籌規劃佈局和協同建設,暢通海西起港口與腹地的通道。

  再次,推進海西南翼重要交通樞紐建設。構建連接珠三角于海西經濟區,加強粵臺經濟文化交流與人員往來的重要通道,形成與現代化港口城市相配套的集疏運體系,增強汕頭市作為海西南翼區域中心城市的集聚和輻射功能。

  最後,加強海西城市之間的溝通,聯合招商。擴大對台貿易和轉口貿易,鼓勵和引導企業“走出去”,加快推動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到臺灣和海外投資、發展及融資,共同拓展海外市場。

  提昇平潭實驗區

  1號提案指出,平潭綜合實驗區作為海西區對臺合作交流先行先試的關鍵性突破口,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提昇平潭在兩岸和平發展中的戰略地位,推進平潭的兩岸合作共建進程,對於充分發揮海西經濟區在促進兩岸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試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提案建議,首先應取消平潭現有的縣一級行政管理體系,將平潭綜合實驗區上升為副省級區域,設立與其相匹配的一級政府機構、立法機構和司法機構,賦予其更大的決策許可權,從而有利於推進與臺灣對接,加快平潭開放開發進程。

  其次,積極探索從特定的産業園區、臺胞社區等入手,在平潭設立法定機構。法定機構是根據專門法律成立的管理社會公共事務或者提供公共服務的機構,享有法定事權,依法自主辦理有關業務,獨立承擔法律責任,不受國家機關及其他機構的干涉。法定機構是區域治理創新的産物,以這種非政府組織的機構作為平潭兩岸合作共建的推進載體,將有助於規避和超越兩岸政治、法律等方面差異給平潭兩岸合作共建帶來的障礙。

  第三,隨著2008年海協會與海基會在中斷9年多後恢復往來與協商談判,連續舉行了七次的陳江會在推動兩岸關係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此,建議在臺灣召開第八次陳江會後,將福建平潭作為第九次陳江會的舉行地,並考慮將平潭兩岸合作共建事宜納入到陳江會議題或相應研討會議題。

 
編輯: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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