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0日從福建省國土資源廳獲悉,福建省將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扶持力度,中小企業有符合産業發展要求的項目,可優先安排用地。
福建省鼓勵中小企業參與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盤活存量建設用地。中小企業現有存量建設用地改變用途作為商業服務的,經有權人民政府審批,可補辦出讓手續,補簽土地出讓合同,補交土地出讓金。
中小企業利用現有工業廠房用地發展創意文化産業的,不辦理土地用途變更手續;在原址增資擴建和搬遷置換的工業用地,可按協議方式出讓土地。(記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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