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5日電 商務部今日在其官網發佈了《十六大以來商務成就綜述之八:對外開放促進西部大開發》。
以下為公告全文:
黨的十六大以來,西部地區(注:包括重慶、四川、貴州、雲南、廣西、陜西、甘肅、青海、寧夏、西藏、新疆、內蒙古等12個省、市和自治區)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著力推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積極培育參與國際經濟競爭合作新優勢,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開放型經濟邁上新臺階,對外開放呈現新局面。
一、對外貿易實現跨越式發展
(一)貨物貿易快速增長。2011年西部地區進出口總額達到1857.5億美元,是2002年229.7億美元的8倍,年均增長26.1%;佔全國比重由2002年的3.7%,上升至2011年的5.1%。其中,加工貿易發展更為迅速,從2002年的32.5億美元增加到2011年的386.5億美元,年均增長31.7%。
(二)貨物貿易結構日趨優化。10年來,西部地區對外貿易結構不斷改進,尤其是機電和高新技術貿易發展迅速。2002—2011年西部地區機電産品進出口額從69.3億美元增長至772億美元,年均增幅達30.7%;高新技術産品進出口額從20.7億美元增加至415.1億美元,年均增長39.5%。
(三)服務貿易蓬勃發展。2006—2011年,西部地區服務進出口累計為863.26億美元,年均增速20%。近年來,西部地區對外技術貿易方興未艾,2011年進口合同數為1145份,合同金額為50.27億美元,佔全國總金額的15.6%,比上年同比增長62.4%。
(四)公平貿易競爭環境得到有效維護。西部地區積極應對貿易摩擦,有效應訴國外貿易救濟調查,全力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我國政府依據國內産業申請發起涉及西部産業的救濟調查,如2006年和2010年先後對歐盟馬鈴薯澱粉發起反傾銷調查和反補貼調查,對幫助企業脫困解難、扶持西部産業經濟可持續性發展、營造公平穩定的貿易環境起到積極作用。不斷加強産業安全數據庫建設,截至目前,西部地區監測企業數量達到1228家,基本建立了本地區産業安全數據報送體系。西部地區在農産品、鋼鐵、石化等重點行業建立了産業損害預警機制,對重點産品生産和貿易情況進行監測,及時發現異常變動情況和發佈預警報告。
二、利用外資的品質和水準不斷提高
(一)外商投資穩步發展。西部地區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由2002年的20.1億美元增至2011年的115.7億美元,年均增長超過21%,佔全國的比重由2002年的0.3%上升至2011年的10%。2002—2011年,西部地區累計設立外商投資企業15700家,使用外資金額477.1億美元。
(二)外商投資結構不斷優化。2002年西部地區製造業實際使用外資所佔比重為53.8%,之後製造業比重不斷下降,2012年前三個季度降至25%;同期,服務業所佔比重較快增長,其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比重由0.7%上升為6.6%,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比重由0.6%上升為4.3%,批發零售業比重由3%上升為4.6%。
(三)開發區建設取得新進展。2008年國家啟動經濟技術開發區升級和新設工作以來,已有15家西部地區的省級開發區升級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5家園區批准新設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新設立了新疆吉木乃邊境經濟合作區。
(四)投資軟環境日益改善。2008年“兩稅合一”後,對外商投資西部地區鼓勵類項目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繼續保留了稅收優惠,並對在西部地區鼓勵類領域投資的外商投資企業及境外投資者給予政策支援,免交10%的利潤匯出稅。2010年,國務院批准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明確了鼓勵外資向西部地區轉移的措施。國家兩次修訂《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産業目錄》,因地制宜引導外商投資西部地區優勢産業和重點發展産業。
三、“走出去”步伐加快
(一)對外投資穩步推進。2011年西部地區境內投資者對外非金融類直接投資30.6億美元,比10年前增長420%,年均增長超過20%;截至2011年底,西部地區企業累計實現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288億美元。此外,廣西、雲南、重慶等省(市、區)在印尼、馬來西亞、寮國、韓國建設境外經貿合作區,取得初步成效。
(二)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快速發展。2011年對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額102億美元,比2002年增長了9倍,年均增長29%;2011年末在外勞務人員8.4萬人。截至2011年底,西部地區企業累計完成對外承包工程營業額460億美元。
四、國際合作交流不斷加強
(一)對外經貿合作平臺建設取得新進展。西部地區成功舉辦了多屆中國西部國際博覽會、“烏洽會”及中國-亞歐博覽會、中國-東盟博覽會、中國(寧夏)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等展會,有效利用上海合作組織、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大湄公河次區域等經濟合作平臺,拓展了開放型經濟發展的新渠道。
(二)國際無償援助資金得到有效利用。2003—2011年我國共接收多雙邊無償援助近24億美元,執行援助項目近400個,其中大部分安排在西部地區,涉及扶貧開發、節能環保、災後重建等領域;安排大湄公河和中亞次區域經濟合作有關專項資金通過研討、實地考察等形式開展了貿易便利化項目合作。
(三)對外援助項目順利開展。我國在促進受援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過程中,注重結合國內西部地區的特點和優勢,在現行制度框架下鼓勵和支援西部地區企業參與實施援外項目。2008年至今,西部地區企業共承擔實施了援外成套、物資和技術合作項目共124個,主要涉及道路、學校、體育場館等基礎設施建設,提供生産生活和緊急救災物資等;承擔援外培訓項目148期,培訓學員約4000人,培訓內容涉及經貿、通信、文化體育、農林牧漁、能源礦産、交通運輸等西部地區具有一定行業優勢的領域。(中新網財經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