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市專門制定“創業崗位開發補貼及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為鼓勵創業,並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成功創業者可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2000元,而企業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就業的,每個崗位補貼500元。
創業是登記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復退轉業軍人、殘疾人、進城務工人員、返鄉農民工等城鄉各類勞動者(以下統稱創業者)通過自主創辦生産服務項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市場就業的重要形式,是最積極、最主動的就業。不僅使創業者自己實現就業,還可以通過發展多元化創業主體和多種創業形式,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促進社會就業。
享受創業補貼的條件及補貼標準
從事創業活動人員成功創業並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就業且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可按照申請補貼時創造就業崗位個數,向創業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的補貼標準為每個崗位500元,每個創業人員只能享受一次。
創業成功人員首次領取營業執照並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向創業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2000元。
補貼申領程式
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申領程式。成功創業人員向創業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時應提供以下材料:本人《山東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參加創業培訓結業證明、營業執照副本、吸納失業人員名單及其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合同複印件、工資支付憑證、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明細賬(單)、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材料。經創業人員創業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後,按規定將創業崗位開發補貼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支付給申請者本人。
一次性創業補貼申領程式。創業人員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時應提供材料:本人《山東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參加創業培訓結業證明、營業執照副本、吸納失業人員名單及其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合同複印件、工資支付憑證、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明細賬(單)、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材料。經創業人員創業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後,按規定將一次性補貼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支付給申請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