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日從江蘇省電監辦獲悉,江蘇正式啟動直購電改革試點。揚州大洋船廠與國信揚州電廠等8對企業和電廠簽訂了直購電合同,成為該省首批直購電試點的受益者。
記者採訪了解到,在新的供電模式下,不僅企業可以獲得實惠,電廠也不會吃虧。那麼,究竟誰在讓利?江蘇省電監辦價財處處長季剛勇説,此前電價構成是本亂賬,尤其是“過路費”、線路損耗費等不透明。直購電後,國家有關部門理清了電價結構,“過路費”和線損費大大降低,原來電網公司獲利的一部分讓給了電廠和企業。直購電試點後,企業所用電量中,直接購買的那部分取消峰谷電價,從電網購買的仍實行峰谷電價。
雖然江蘇此次試點的電量只佔去年該省用電總量的0.3%,但具有重要的示範意義。江蘇省電監辦主任顧瑜芳認為,長期以來電價實行的是成本補償式定價機制,沒有完全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市場供求關係。直購電後,有利於企業和電廠對價格迅速反應,並提高電網運作效率,最終建立價格由價值決定、反應供求關係和能源消耗補償的定價機制。(記者 劉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