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3月6日電 廣東省政府近日印發的《廣東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方案》提出,今後廣東保障性住房以公租房為主體,除已批准立項的項目外,將暫停新建經適房,鼓勵各地發展小戶型公租房,將逐步對現有的廉租房、直管公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並軌”管理,只租不售。
根據這一方案,到“十二五”期末,廣東省保障性住房覆蓋面將達20%左右。城鎮低收入困難家庭住房問題得到基本解決,新就業職工住房困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條件得到明顯改善。鼓勵以政府投資、社會投資、單位自籌、開發項目配建、産業園區集中配建、利用集體建設用地等多種創新建設模式完成建設目標。
方案同時還公佈了保障對象的認定標準,城鎮低收入家庭年每人平均收入線標準按照上年度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60%左右確定;住房困難標準按照家庭每人平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確定。
在戶型和租金標準上,方案確定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單位建築面積以40㎡為主,鼓勵各地發展低於30㎡的小戶型公租房。以集體宿舍形式建設的公租房,每人平均住房建築面積不低於5㎡。租金標準參照市場水準確定。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賃公租房的,當地政府將按照分檔補貼的原則給予租金補貼。
在資金保障方面,方案要求各級政府將公租房建設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通過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加大對公租房的投入。土地出讓收益用於公租房建設的比例不低於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