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出臺13條措施進一步支援臺資企業發展

時間:2010-04-30 09:39   來源:中新社

  “大力推動粵臺貿易人民幣結算,促進粵臺貿易投資便利化。”廣東省政府新近出臺措施,以進一步支援在粵臺資企業加快發展,加強粵臺經貿交流與合作。

  記者二十九日從廣東省政府獲悉,新出臺的措施涉及“支援臺資企業加快發展”、“支援臺資企業加快轉型升級和技術進步”、“加大對臺商和臺資企業的服務力度”以及“加強粵臺交流與合作”四個方面,共計十三條。

  在支援臺資企業加快發展方面:一是加大對臺資企業融資的支援。如積極搭建臺資企業融資擔保平臺,鼓勵和推動有實力的臺灣金融機構或在粵臺資企業與該省金融機構合作設立臺資企業融資擔保公司或金融機構,為臺資企業提供融資服務;支援在粵臺資企業在大陸境內上市融資,支援經營效益好、償還能力強的臺資企業探索發行債務融資工具。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向臺資企業貸款的投放力度,並推出適合臺資企業的金融服務産品。充分發揮保險機製作用,發展信用保險和貸款保證保險。對臺資企業發展高新技術産業、新興戰略性産業等重點項目,省財政給予適當支援。二是妥善解決臺資企業用地歷史遺留問題。三是幫助臺資企業解決用工及培訓問題。

  在支援臺資企業加快轉型升級和技術進步方面:一是推動臺資企業轉型升級。如鼓勵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産品進入政府採購市場;積極引導臺灣企業培訓輔導、管理技術開發公司等服務機構落戶廣東等。二是加大對臺資企業技術進步的支援。廣東省財政有關專項資金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及扶持範圍的臺資企業予以扶持,鼓勵和支援臺資企業進行技術研發等。

  在加大對臺商和臺資企業的服務力度方面:一是加強對臺資企業的智慧財産權服務。二是加強對臺資企業的資訊服務。三是維護臺商和臺資企業的合法權益,支援臺商投資企業協會發展,建立完善臺商權益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臺商投訴協調工作機制,探索設立廣東臺商權益保護基金。四是為臺灣居民和臺商提供生活便利,積極推進臺灣居民補發、換發臺胞證工作,儘快為臺胞證有效期滿、遺失或損毀的臺灣居民補發、換發臺胞證,以及支援臺商醫院、臺商子弟學校及臺協會館建設。

  在加強粵臺交流與合作方面:一是加強粵臺農業合作産業園區建設。二是加強粵臺金融交流與合作。三是加強粵臺物流業合作。鼓勵和支援臺資企業參與發展現代物流業,鼓勵建設粵臺直航貨物集散中心,吸引臺灣大型物流企業落戶廣東省。四是加強粵臺經貿合作。鼓勵臺商到廣東省投資符合《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規定的各類投資項目,在省的許可權範圍內,加快審批速度,提高審批效率。鼓勵臺灣資金、技術密集型項目和輻射帶動大、技術溢出能力強的産業進入廣東省,打造一批有特色的粵臺産業交流合作示範區。(記者 鄧卓明)

編輯:李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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