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日從福州召開的福建省外經貿工作會議上獲悉,截至2010年底,福建經商務部核準在臺灣地區設立企業達21家(含12家分支機構),其中獲臺灣經濟主管部門正式批准16家,赴臺投資企業數與投資規模繼續在大陸保持第一。
福建省外經貿廳廳長楊彪表示,福建今年將推動一批骨幹龍頭企業上島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引導企業充分利用臺灣技術研發、市場開拓、企業管理等方面的優勢,聯合拓展國際市場或第三地再投資合作;組織擬赴臺上市企業考察臺灣資本市場、走訪台灣金控企業,鼓勵企業赴臺投資。
福建的“新大陸”是大陸首家赴臺投資的企業,也被臺灣經濟部門引為陸資來臺投資的範例。這家福建企業2009年通過收購荷蘭史利得控股公司在臺獨資的帝普科技有限公司58%股份,將帝普科技有限公司改名為“臺灣新大陸股份有限公司”。
自臺灣開放陸資入臺投資以來,福建企業借閩臺獨特的“五緣”優勢,對入臺投資有著濃厚的興趣。目前,獲准赴臺投資設點的閩企已涉及果蔬、花卉、兒童服裝銷售、建築、會展服務、交通物流、旅遊觀光等多個産業。
除了“領跑”陸資入島外,過去五年中,福建還率先實現赴臺灣本島辦展;率先成立第一個兩岸經濟合作促進機構——閩臺經濟合作促進會;率先在福州舉辦“陸資赴臺上市政策説明會”,積極推動閩臺經貿合作先行先試。
楊彪表示,福建將探索與臺灣工商團體合作,聯合開展對日韓招商;支援符合條件的香港金融機構在福建設立法人機構和分支機構,發揮香港作為人民幣離岸中心的優勢,加強閩港臺三地金融合作,推動香港金融機構及在港臺灣金融機構率先進入“廈門金融先行試驗區”。(記者 張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