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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員工私賣理財産品 1200萬"理財"只剩800萬

  時間:2012-12-13 09:12    來源:廣州日報     
 
 

  對銀行員工私賣理財産品的情況,本報曾在上周連續作了3篇報道,其中提到了在高額的回扣“誘惑”下,銀行員工走私單的現象並非冰山一角的質疑,沒想到時隔不到一週,立馬又有相關案件曝光。專家認為,事件背後,相關銀行的監管責任不容忽視。

  本報訊 (記者李婧暄)繼華夏銀行員工涉嫌違規代售私募基金遭曝光後,昨日有媒體曝出某國有大行員工也牽涉到私賣理財産品的事件中。根據相關媒體的報道,“某銀行浙江金華商城支行也涉入一起‘理財産品’糾紛案:金華市三江街道三路口村10多位村民1200萬元的拆遷徵地補償款,用來購買該行的‘理財産品’,不料資金遭易手和凍結,轉入該行前客戶經理控制範圍,至今仍有4個村民的400萬元款項未追回。”

  涉事的金華商城支行則表示,銀行從未發售過涉案的“理財産品”,一切都是前工作人員背著該行私自進行的。

  事件:

  1200萬“理財”只剩800萬

  根據報道,今年8月1日,浙江金華市三江街道三路口村的10多位村民和某銀行金華商城支行簽訂了為期一年的“理財産品”購買協議,共計1100萬元,2013年7月29日到期。而另外100萬元,該行客戶經理鈕華並未按約定做進“理財産品”。

  報道稱,“協議簽訂10天后的8月10日,上述用來購買‘理財産品’的1100萬元中,有800萬元意外被打回到了村民們的賬戶裏。8月13日,這800萬元購買‘理財産品’的資金被凍結。8月14日,村民們才得知涉事客戶經理鈕華已被公安局刑拘,另外300萬元到了鈕華的私人賬戶。事後,村民們才知道,鈕華在與他們簽訂‘理財産品’購買協議幾天后,就已離職。”

  案中案:

  銀行員工因詐騙案被捕

  據了解,今年8月,鈕華捲入了另一起涉案600萬元的合同詐騙案。隨後,警方懷疑鈕華和上述受害村民之間的賬戶往來也有問題,於是將兩案並案偵查。報道還稱,警方有關負責人透露,涉案的某銀行前工作人員鈕華已於今年9月被捕,目前警方已將此案與鈕華涉入的另一起合同詐騙案並案偵查,將全力追回受害人的合法財産。

  老套回復:

  銀行撇清與員工關係

  根據報道,涉事的銀行金華分行辦公室主任向媒體表示,鈕華的確是該行的前員工,但現在已經辭職,且已被警方控制。

  對於鈕華所銷售的“理財産品”的具體情況以及該行是否會處理此事為村民承擔賠償等問題,該行昨日截至記者發稿前都未給予任何回應。

  據了解,近幾年發生的涉及到銀行員工的詐騙、非法集資等案件,銀行能躲就躲,能推就推,回復口徑大多一致:“已開除該員工”、“已移交法辦”、“屬員工個人行為,單位不知情”等,竭盡所能將責任撇得一乾二淨。

  業內觀點

  銀行應充分披露風險

  銀行員工私賣投資産品其實並非個案,甚至在部分高額回報的誘惑下,更是有員工冒著違反相關規定的危險鋌而走險。

  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近期類似的銀行員工走私單的事件頻發,“看來銀行的監管有待改善,這種事應該不可能是在上下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

  和君資本合夥人馮勇也認為,現實中,有一些商業銀行盲目進入金融信託領域,在未獲法律授權的情況下經營金融信託産品,其行為難以得到法律保護。部分商業銀行未能按照符合客戶利益和風險承受能力的適應性原則設計理財産品,大多數投資者往往基於對銀行的信任而購買理財産品,很難對産品的缺陷或合理性做出專業正確的判斷。因此,要加強必要的監管,充分披露風險,同時銀行自身也需要對其從業人員強化風險意識教育,對客戶的資金安全負責。(李婧暄)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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