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繼承限售股是否要繳納個稅

時間:2012-08-17 09:44   來源:羊城晚報

  問: 我近日繼承了一筆上市公司限售股,請問這種財産該如何繳稅?

  白先生《錢道》:據廣東省地稅局納服處介紹,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0]70 號)的規定,納稅人發生第二條第(七)個人因依法繼承或家庭財産分割讓渡限售股所有權情形的, 採取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的方式。

  納稅人轉讓限售股後, 應在次月7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清算申報表》,自行申報納稅。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應開具完稅憑證, 納稅人應持完稅憑證、《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清算申報表》複印件到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辦理限售股過戶手續。納稅人未提供完稅憑證和《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清算申報表》複印件的, 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不予辦理過戶。因此,個人依法繼承了限售股,需要到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記者 嚴麗梅)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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