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長假即將到來,呼籲消費者成熟理性、謹防上當受騙的聲音也日益高漲起來。近日媒體報道,有電子商務網站上涌現了大量的廉價港澳旅遊券,消費者只要花幾元錢就能競拍獲得價值幾千元的港澳旅遊套餐。為此,國家旅遊局還特地發佈旅遊服務警示,提醒消費者不要上當受騙。
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是通過促進消費者成熟和改善企業行為,來拉近兩者的距離。這麼多年來,關於企業宰客、消費者受騙的新聞從來沒有斷過,在指責企業的時候,也有很多評論者批評消費者“不成熟”。但把“消費者成熟”作為避免消費欺詐的方法,顯然是本末倒置。從食品安全到電信詐騙、從電視購物到旅遊消費,不良商家的欺詐手段越來越多樣化、隱蔽化,“成熟”是不是就意味著消費者要隨之“魔高一丈”?算計及防範,其基礎是不信任,這種“成熟”對社會來講未必是好事,市場必須保護善良的消費者。
消費者在市場上處於被動地位。真正對消費者負責任的應該是企業,而非消費者自身。健康運轉的市場經濟要求企業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公平競爭、合理收益,以長遠的眼光對待市場,以優秀的品質贏得顧客。尚不論社會責任,即使是從功利的角度看,為了企業自身的長久經營,市場經濟也要求企業有最起碼的道德和職業準則,能夠更加成熟和理智地經營、能夠以優秀的品質樹立起品牌形象。而現在一些企業惡性競爭,以低劣的品質甚至是欺詐的方式謀取短期利益,不啻焚林而獵,對自身和市場生態都將造成巨大的損害。
期望所有的企業都能嚴格自律,這多少有點理想色彩。而且,企業的成熟是在市場經濟的優勝劣汰中緩慢進化的。為了加速企業的進化和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政府的角色非常重要。政府引導市場從不成熟走向成熟,需要在不斷完善法律和行業標準情況下,承擔引導監管和資訊披露的責任。政府的引導責任包括宣傳勸服、鼓勵推薦以及監督懲罰等多種方式,往往還需要多部門聯動配合、共同努力。政府需要將對企業的獎懲、排名、評級等各種情況通過媒體對外公佈,從而增進消費者對企業的了解,為其選擇提供參考。通過創造公開的市場環境,改變消費者的無端懷疑,再通過消費者的“以腳投票”,促進企業行為的轉變。
善良的消費者不應該因為企業的無良行為和政府的監管缺位而受到傷害,與其呼籲消費者成熟,不如讓企業守信。良性市場經濟所展現的情景應該是這樣的:即使消費者很不成熟,但依然能夠享受到最好的産品和服務——因為我們有成熟理智的企業以及負責任的政府。(張懿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