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藥價”再次成為社會熱議的話題,先有央視拋出“部分藥中間利潤超6500%”的驚人報道,一石激起千層浪;後馬上有國家發改委出臺藥價調查辦法(11月22日國家發改委印發了《藥品出廠價格調查辦法(試行)》),將對國家發改委定價範圍內的藥品開展出廠價格調查。媒體對此的評論是“發改委將掀藥價老底”。
然而,理性看待就會發現,藥價虛高不是什麼新鮮詞彙,國家發改委降藥價也不是歷史頭遭。
這些年,國家發改委降藥價很頻繁,很辛苦。回顧一下歷史報道:2005年12月2日,時任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軍介紹:“自1996年以來,國家已經連續17次對藥品進行了降價,但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難題依然如故。與以往不同的是,新一輪的藥價調控政策,不再是單一的針對某些藥品的降價,它將涉及藥品生産、流通、醫院、醫療衛生體制等多個方面。”媒體當時對這次降價的評論是“發改委重拳出擊”,但藥價和藥費漲聲依舊。
今年年初,國家發展改革委又發出通知,決定從3月28日起降低部分主要用於治療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環系統類藥品最高零售價格,共涉及162個品種,近1300個劑型規格。據稱,調整後的價格比現行規定價格平均降低21%,預計每年可減輕群眾負擔近100億元。
而在不到半年時間內,國家發改委8月5日再次宣佈,決定從今年9月1日起降低部分激素、調節內分泌類和神經系統類等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共涉及82個品種、400多個劑型規格,平均降價幅度為14%。這是國家發改委今年第2次下調藥品價格。
據粗略統計,不算這次,近年來發改委降低部分藥品最高零售價已進行多達28次。反觀效果,“藥價頻頻降,百姓卻始終沒感覺”。於是便早有民間説法——説到降藥價,連隔壁買菜大媽也知道了。
然而,戲言過後,我們必須冷靜思考,為何藥費越降越高?其實最需要厘清的是,降藥價中的“兩個不等於”。
第一,降價目錄不等於用藥目錄,高價藥替代降價藥的機制未改變。
從我國歷史經驗來看,降價藥品總是“見光就死”,也就是説,一旦降價了,就會從市場上消失,轉而以其他方式重新出現在市場上,價格甚至更高。醫院和醫生在目前的趨利機制下,願意賣貴的藥,這樣拿到的正式利潤(目前尚未取消的15%加成率)和非正式的好處(回扣)就高,所以,醫生就會以高價藥替代降價藥,患者也不能識別哪一種更合適,於是多數都要聽醫生,這就使得老百姓藥單上的藥價總是降不下來。例如,根據中國非處方藥協會秘書長王偉2005年的一次統計,阿莫西林曾出現在2004年降價範圍內,這使得它在醫院用藥的排位從2003年的58位下降到105位,因此實際降價效果並不明顯。
第二,降藥價不等於降藥費,不合理用藥的深層次原因仍未改變。老百姓真正的負擔是藥費高,絕不僅僅體現在“價”貴,還反映在“量”多上。以抗生素為例,據2006-2007年度衛生部全國細菌耐藥監測結果顯示,全國醫院抗菌藥物年使用率高達74%。在美、英等發達國家,醫院的抗生素使用率僅為22%~25%。而中國的住院患者中,抗生素的使用率則高達70%,其中外科患者幾乎人人都用抗生素,比例高達97%。“不合理用藥”的深層次原因仍然在於醫院和醫生的趨利機制上,永遠是醫生在替患者決定“需求量”。在經濟利益的刺激下,醫生手中握著的“處方權”直接指向患者的口袋,而非患者的健康;患者卻無法辨別什麼是合理用藥,什麼是過度用藥,因此只能被動接受。根據衛生統計年鑒數據顯示,2009年比2008年綜合醫院門診病人醫藥費、出院病人每人平均醫藥費分別增長9.7%和9.1%,而同期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每人平均純收入增長分別為8.83%和8.23%。由此可見,如果不從根本上改變醫生過度開藥的激勵機制,百姓藥費負擔只能不斷加重。
那麼,面臨著藥價高的巨大社會輿論壓力,為何價格部門總是屢戰屢敗、又屢敗屢戰?樂此不疲地重復著過去的故事,而不是想點新招從根本上做出改變?其中原因,耐人尋味?(作者李玲,係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研究與教學領域主要為衛生經濟學、衛生服務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