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京華時報》報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日前在全國勞動關係工作會議上表示:我國要努力實現職工工資每年增長15%,這樣在“十二五”期間就可以力爭實現職工工資增長翻番。
近段時間,全國各地普遍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廣東、江蘇等地提出了工資倍增計劃。不過江蘇省提出的是七年工資倍增計劃。楊志明副部長提出五年工資翻番,職工工資每年增長15%,已經超出了部分地區的G D P增幅。筆者認為,人社部拿出實際行動,把職工工資翻番的願景變成現實,才是問題的關鍵,否則工資翻番可能是一張“口惠實不至”的空頭支票。
亞當 斯密在《國富論》中説:“一國國民每年的勞動,本來就是供給他們每年消費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亞當 斯密的話在今天仍有現實意義。勞動者奉獻了篳路藍縷的青春與汗水,獲取與勞動價值、社會發展相匹配的工資報酬天經地義。儘管職工工資翻番可能會造成通脹壓力,五年以後的工資購買力會縮水許多。但是,職工工資滯後於經濟發展速度,長期跑不贏物價,顯然不是好事情。要實現工資五年翻番的願景,關鍵要理順收入分配關係,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扭轉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真正實現藏富於民。
人社部給工資翻番列出了時間表,但是政策關鍵還在執行。對於工薪族來説,有待他們與用人單位在公平的勞資平臺上博弈,不能讓漲工資的好處被老闆與高管獨享,普通勞動者看不見摸不著。這就要求,全面落實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提高勞動者的市場議價能力,通過政府的強大執行力督促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
政府應該通過實際行動推動職工工資增長。特別對效益不好的企業與中小型民營企業,政府應盡到責任。比如,減免企業稅負,就值得考慮。人社部曾提出過“化稅為薪”的建議:對提高工資有困難的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實現員工工資的正常增長。
如何把減稅漲工資落到實處,是一個具有技術含量的話題。一方面,相關部門要把握公平導向,陽光操作,把減稅實惠送給真正需要幫助的微利中小企業、困難企業,避免壟斷行業與富裕企業搭減稅便車,甚至趁機偷稅漏稅。另一方面,相關部門要完善制度設計,給減稅企業約法三章。督促這些企業遵守法律法規,兌現承諾。工會要積極促成工資協商制度,增加職工談判話語權,讓提高工資由藍圖變成現實。
職工工資翻番,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具體操作上,除了給在職職工、離退休人員漲工資外,還有許多提高居民收入的路徑可以借鑒。上海市政協委員刑普曾提出,給全國人民每人發放1000元以抵消CPI高速增長的影響。在這方面,國外有先例。美國歷史上曾經多次全民退稅。在新加坡,政府從財政盈餘中拿出資金,直接向國民派發……在國家財政收入大增的條件下,政府拿出資金補貼民眾,藏富於民,值得去做。
總之,提高工資收入是用人單位與政府的共同責任。只有措施到位,責任到位,各方盡力,工資翻番才會從願景照進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