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齊魯晚報》報道,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意見重點工作分工方案》,其中涉及設立“中國旅遊日”、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等內容。但就是否設立以及在哪一天設立“中國旅遊日”,存在很大爭議……
自去年12月初,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的意見》提出“設立‘中國旅遊日’”後,國家旅遊局立即組織了“中國旅遊日”網上徵集活動,一時引來一場激烈的爭奪戰,各地政府粉墨登場,紛紛提出自己的方案。
旅遊作為新興的休閒行業,既具特有的經濟特性,更需要有大眾需求支撐,由此,設立旅遊日對於拉動內需、引導消費是大有裨益的。而旅遊主管部門設立旅遊日的本意,無疑是將其作為一個全國性旅遊活動日、宣傳日,並非是可以放假的法定節假日。可見,所謂旅遊日無外乎是一個普通的行業節日,並無特殊之處。對於“中國旅遊日”如火如荼的爭奪,其背後“都是利益的博弈”,看重的均是“中國旅遊日所能承載的巨大旅遊效應及經濟價值”。
各地基於地方利益,為本地旅遊促銷賣力吆喝、希望利用名人效應打造本地獨特的旅遊形象本無可厚非。但現在“中國旅遊日”這個行業節日,也成為地方旅遊促銷、利益爭奪的道具,不免讓人為之感到憂慮。如以最為激烈的江浙兩地爭奪為例,雖然都拿徐霞客説事,但背後盤算的無非是各自的地方旅遊利益。
雖然,各地削尖腦袋爭奪旅遊日的目的是出於利益考慮,但如果説將來的旅遊日是根據某地的方案設立,就意味著這個地方的名氣隨之提升和財源滾滾而來。依筆者看,這個説法值得推敲。其實,名人只是一個地方的特殊標誌,並非招徠遊客的“金字招牌”。不管旅遊日定在哪一天,都只是象徵性節日,並無實質利好。而且,未來的“中國旅遊日”針對全國,並非個別地方特有,這讓與旅遊日沾上邊的地方名氣大打折扣。
旅遊本質上是一種文化精神活動,即便其間可能有消費、經濟上的意義,但那也只是附帶、附屬性質的,既不可能也不應該成為旅遊追求的目標和歸屬。所謂中國旅遊日只是一個全國性的旅遊宣傳日、活動日,或許根本沒有爭奪的必要。因為在“中國旅遊日”還沒確定之前,各地的“旅遊節”早已遍地開花。每逢節假日,無論是“大黃金周”還是“小黃金周”,人們想旅遊的自然出去旅遊,平時工作期間,即使設立了“中國旅遊日”,工薪族們也沒空出去旅遊。旅遊雖有經濟學上的淡旺季之分,但具體到個人,卻是不盡相同。個人旅遊的時間、行程各有差異,都是根據自身情況來安排。也就是説,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旅遊日”,只要開心愜意,難得休閒,又有誰在乎“旅遊日”是哪一天?況且,眼下旅遊業的問題並不在於有無“旅遊日”,而在於交通不便、門票價高、服務不規範、旅遊環境欠佳。各地若想迎來四方遊客、八方來賓,做大自己旅遊經濟的“蛋糕”,不妨先集中精力將旅遊中存在的問題解決好,到那時遊客自然會如期而至。(吳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