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生“零月薪”是對現實的妥協

時間:2010-05-27 11:03   來源:經濟參考報

  近日,北京團市委、北京青年壓力管理服務中心聯合發佈2010年大學生就業壓力調查報告。報告顯示,今年大學生求職心態更為現實,本科學歷人群中願意接受零月薪的比例達到20%,與去年的1.2%相比大幅攀升。一時,討論大學畢業生“零月薪”帖子在網路上鋪天蓋地。

  就業壓力巨大

  北方網網友聞天語説,在巨大的就業壓力下,許多求職者為找到工作做出了不少妥協,“零月薪”只是其中的一種,媒體不應誇大,但也不應無視。更重要的是,需要反思求職者為何做出這種妥協。如果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有話語權,是否就不會對“零月薪”這類行為有這麼高的容忍度。

  中安線上網友賀成指出,大學生容忍“零月薪”是對現實的一種無奈。而容忍“零月薪”比例甚之於往年,同樣意味著大學生就業形勢嚴峻程度在加劇。這無論如何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也蘊涵了太多的時代和個人悲情。

  “法律不能容忍”

  中國經濟網網友馮興指出,大學生零月薪並不是一個好的趨勢,大學生願意接受零月薪比例如此之高,不僅説明大學生就業形勢的嚴峻,更是一種對大學教育的嘲諷,一種對目前法律制度的嘲諷。

  大學生苦讀寒窗十餘年,父母更是含辛茹苦,甚至傾一家之財力供孩子讀書,然而終於等到學子畢業之時,卻收穫不了“果實”,反而遭遇“零月薪”。零月薪意味著什麼?如果我們任由“零月薪”現象不斷蔓延,大學生的價值如何體現?大學教育的價值又將如何體現?

  新華網網友江蘇敬一言説,零月薪的行為是違法的。即便大學生能夠容忍“零月薪”,接受企業不給工資的做法,但是用人單位不能雇傭大學生幹活不發工資。新勞動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即便大學生是試用期,法律也明確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單位不給大學生發工資,已經觸犯法律。可見,用人單位“零月薪”本身就是一種違法現象和行為,大學生能夠容忍,但是法律不能容忍。

  反思大學教育

  紅網網友説,不知道有多少公司在想方設法地規避勞動力成本,還美其名曰在幫大學生找準定位。為什麼接受零月薪?受調查者説:要看這個工作是否能有效提升能力、積累經驗,或符合自己的興趣愛好,有利於長遠發展等。其實這些理由根本站不住腳,當然有人會辯解剛畢業的大學生的水準和能力不能滿足用人單位需求,那真該反思的是大學教育,而不是大學生本身。

  他説,“有利於長遠發展”更是自欺欺人,有的單位會説新人要培訓,培訓後才能適應崗位需求,培訓成本正好衝抵了大學生月薪,零工資甚至倒貼都是讓新人成長,必須要交學費的。恐怕有這樣想法或行為的用人單位也不要指望有什麼長遠可持續發展,想長遠發展居然還吝嗇人才培養成本,想增加競爭力連最起碼的培訓成本都不想出。縱觀有點遠見的大企業對新人培訓的投入都很大方,給新人“零月薪”的單位如此短視,不尊重人才企業也難以長遠發展,大學生切不可被洗腦、被“套牢”。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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