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金融危機讓不少外來務工人員找不到工作提前返鄉,然而虎年之初,隨著經濟形勢的好轉,長三角地區的眾多企業卻面臨招工難的問題。(東方網2月24日)
慢慢回暖的經濟,日漸增加的訂單,讓不少企業經營者笑逐顏開。但是,接踵而至的“用工荒”又成了企業經營者的心病。筆者以為,“用工荒”的出現固然有部分企業目光短淺,只顧一時利益的因素,但更重要的原因卻在於當前企業用工制度的缺陷。
我們知道,産業工人是指在現代工廠、礦山、交通運輸等企業從事集體生産勞動,以工資收入為生活來源的工人。但在現有的制度設計下,農民工和真正意義上的産業工人間存在著很大的差別。比如,農民工與城市工人同工卻不能同酬,對農民工拖欠工資、人身傷害等侵權現象時有發生;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欠缺,子女教育缺乏保障等等。可以這樣説,工作上他們是産業工人,待遇上他們仍然是農民。
究其根源,就是當前很多企業和地方政府把農民工當成了經濟發展的“工具”,而不是企業的一員和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或者説,是體制障礙讓農民工無法成為真正的産業工人,“民工荒”正是這種矛盾激化的産物。在長三角的工業化進程中,制度改革明顯滯後,農民工一直不能確立其獨立的産業工人身份,處於一種不被長三角的工業文明和社會格局所接受的狀態。
在我國,因為農民工並沒有被納入當地的屬地化管理,在金融危機衝擊下,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也得不到,因此他們不得不回家或者去其他地方尋找就業機會。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一旦有大量用工需求時,由於勞動力離開了,就需要等待一段時間,才能夠通過資訊的傳遞或者工資的調整,把他們召回來。
由此看來,企業“用工荒”的背後缺的其實不是工人,而是科學的用工機制。因此,今後有關部門須加快勞動力市場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用工體制,才可能改變一下子出現大量用工需求得不到滿足、一旦受到外部衝擊後大量民工又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局面。(馬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