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昨天發佈2011年GDP最終核實結果公告,經核定,2011年GDP現價總量為473104億元,比初步核實數增加了222億元。按不變價格計算,2011年GDP同比增長9.3%,與去年9月發佈的初步核實數相同。
分産業來看,2011年第一産業增加值最終核實為47486億元,增長速度為4.3%,與初步核實數相同。第二産業增加值最終核實為220413億元,增長速度為10.3%,仍與初步核實數相同,其中,工業實現10.4%的增長,而建築業則同比增9.7%。第三産業增加值最終核實為205205億元,較初步核實數增加222億元,但增長速度仍與初步核實數相同,為9.4%。其中,批發和零售業增長最快,同比增速達12.6%;其次為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同比增9.9%;而住宿和餐飲業增長相對較慢,為6.6%。
-核算説明
對歷史數據進行修訂
我國規定,年度GDP核算一般要經過初步核算、初步核實和最終核實三個環節。如遇經濟普查年度,發現對GDP數據有較大影響的新基礎資料,或計算方法及分類標準發生變化,也要對年度GDP歷史數據進行修訂。國家統計局表示,對已公佈的GDP數據進行修訂,也是各國的通行做法,如美國年度GDP數據在次年5月份發佈估算數後,還要修訂5次。
針對每次核算結果有變化的情況,國家統計局指出,年度GDP初步核算數主要依據的是月度和季度資料,是在數據不完善情況下的一種推算,而初步核實所使用的基礎數據主要來源是各專業統計年報、部分行業財務資料和抽樣調查資料,較初步核算使用的統計資料更加全面可靠,是在完成全部數據統計之後核算;最終核實則是在初步核實數的基礎上,根據有關統計年報和部門會計、財政決算資料,進行的更準確的修訂。(記者顧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