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後兩月財政支出2.2萬億 嚴禁突擊花錢

時間:2011-12-01 09:20   來源:新京報

  本報訊 (記者蔣彥鑫)今年全國財政收入會超額完成預算,但嚴禁突擊花錢。昨日,財政部召開全國財政預算執行工作視頻會議,財政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廖曉軍表示,在安排的支出中,從賬面看後兩月約支出2.2萬億元。

  年底支出規模較大

  數據顯示,今年1-10月,全國公共財政收入90851.68億元,同比增加19951.86億元,增長28.1%。廖曉軍表示,今年全國財政收入會超額完成預算,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都會有一定數額的超收。從支出上看,1-10月,全國公共財政支出77559.6億元,完成預算的77.4%。

  廖曉軍指出,客觀看,12月份的財政支出規模會大一些,主要是一些項目支出前期準備階段資金需求量較小,後期實施階段資金需求量相對較大,特別是一些據實結算和以收定支的項目,往往在年底前進行清算支付等。今年全國公共財政預算安排支出10萬億元,1-10月已執行近7.8萬億元。從表面上看,後兩個月還要執行近2.2萬億元,加上超收收入,年底支出規模較大。

  廖曉軍指出,實際上不能簡單地用未執行的支出預算加上當年超收收入,來直接確定後兩個月的支出規模。一方面,預算安排的一些支出項目由於客觀條件變化等原因,有些暫不具備執行條件,難以在年底前支出,需要結轉到下年。另一方面,超收收入除了按法律、法規和財政體制規定增加有關支出外,相當部分要轉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納入明年預算安排。

  不得虛列12月份支出

  廖曉軍要求,各地要堅決防止年終突擊花錢。嚴格審核財政資金撥付。要嚴格按照財政預算、項目進度、有關合同和規定程式辦理資金支付。對沒有預算的項目或者年內無法執行的項目一律不予支付。嚴禁超預算、超進度撥款。

  對年底前還不能執行完畢的項目形成的財政撥款結轉資金,經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後,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由部門繼續用於該項目的支出,不得虛列12月份支出。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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