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落後産能10多年來,我國仍有近1/5的産能是落後的
落後産能,為何還那麼多?
編者按:“十一五”計劃前四年,我國單位GDP能耗累計下降只有14.38%,與“十一五”下降20%的目標相比還有較大差距。特別是去年下半年以來,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快速增長,一些被淘汰的落後産能死灰複燃,能源需求大幅增加,能耗強度下降速度放緩,甚至由降轉升。
要完成既定節能減排目標,必須加快淘汰落後産能。5月27日召開的全國工業系統淘汰落後産能工作會議,下達了今年淘汰落後産能的目標任務,其中煉鐵3000萬噸,煉鋼825萬噸,水泥9155萬噸,造紙432萬噸。
從今日起,本版推出“淘汰落後産能難在哪”系列報道,深入探討相關部門、行業和地方的努力和困惑。
我國有210種工業品産量居世界第一,但總體上仍處於全球産業鏈的中低端。目前,我國仍有接近1/5的産能是落後的。
5月27日,在全國工業系統淘汰落後産能工作會議上,工業和資訊化部部長李毅中説,淘汰落後産能涉及許多難點,短期內可能會影響到地方的經濟增長和財政收入,推進起來難度很大。“但是,有失才有得。要認識到,這種粗放的發展模式資源環境難以承載,不可持續,除了迎難而上,背水一戰,已經別無選擇,而且行動越晚越被動,行動越遲代價越大。”
煉鐵、煉鋼、電解鋁等18個行業,落後産能佔各自總産能的10%—25%
截至2009年底,全國已完成淘汰落後産能煉鐵8170萬噸、焦炭8250萬噸、水泥2.4億噸、造紙600萬噸。電石、焦炭、鐵合金等行業已提前完成了“十一五”計劃。但是,大量落後産能依然存在,煉鐵、煉鋼、電解鋁、焦炭、水泥、化纖等18個行業,落後産能佔各自總産能的10%—25%。其中,煉鐵400立方米以下高爐約有1億噸,佔了煉鐵産能的20%;落後小水泥5億噸,佔了水泥産能的25%。
“上世紀90年代起,政府就已經明確提出要淘汰‘五小’、‘關停落後産能’等一系列要求,這些工作也一直沒有停頓過。”工業和資訊化部總工程師朱宏任坦言,10多年來,淘汰落後産能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著一些障礙,特別是體制機制方面的障礙。
李毅中認為,淘汰落後産能主要存在四大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一是一些地方和企業對淘汰落後産能認識還存在偏差,等待觀望,對有關政策措施執行不力,宣傳不夠,工作不到位。二是淘汰落後産能涉及地方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情況複雜,特別是落後産能的退出機制尚不完善,有些地方對淘汰落後産能存在畏難情緒。三是淘汰落後産能工作職責尚未明確落實,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和監督考核機制尚未形成,有些地方在機構改革中由於人員變化,業務不熟,底數不清,影響工作開展。四是淘汰落後産能政策支援力度不夠,財政獎勵資金安排與完成淘汰落後産能任務的結合還不夠緊密,資金申報、安排使用等環節有待進一步完善。
多管齊下,完善落後産能的退出機制
專家認為,淘汰落後産能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涉及資産損失、債務處理、職工就業、地方經濟發展、財政收入等多方面的問題,情況非常複雜,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進一步建立健全淘汰落後産能的長效機制。
“建立淘汰落後産能的長效機制,從根本上講就是要完善落後産能退出機制。”朱宏任説。目前,我國面臨轉變發展方式、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等一系列緊迫任務,但是,落後産能退出機制尚不完善,如果僅僅靠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經歷的時間會很長、代價會更大。因此,在建立完善淘汰落後産能退出機制的過程中,不僅要使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還必須有效發揮政府的調控作用,加強各項政策的協調配合,形成落後産能退出的政策體系,發揮各項政策的綜合效力。
據了解,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後産能工作的通知》精神,相關部門已經從完善政策約束機制、激勵機制和監督檢查機制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市場準入、環保監督、能耗監察、品質監督、安全監管、信貸融資、差別電價、稅收調節、財政獎勵、生産許可、土地管理、兼併重組、技術改造等,有關部門還將分解目標責任,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
“淘汰落後産能,企業要積極主動承擔責任,政府要實施有效的督促和檢查,全社會也應該積極監督。”朱宏任認為,淘汰落後産能並不僅僅是為了優質企業進一步擴大生産、擴張市場的需求,更事關國家能不能可持續發展、子孫後代能不能享受到真正的碧水藍天。廣大企業、各級政府以及全社會只有站在這樣的高度,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落後産能才能在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下無法生存,淘汰落後産能工作才能取得真正的成效。(記者 王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