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機電産品進出口商會網站28日發佈消息,印度決定對我國太陽能電池發起反傾銷調查。在歐美“雙反大棒”舉起又落下之時,印度也緊跟步伐加入了對華光伏的反傾銷陣營。
業內專家認為,印度此次提出的反傾銷調查,對我國光伏産業來説是雪上加霜,而長期來看,印度是出於保護其本國的光伏産業及戰略新能源産業的考慮。為此,我國的內需需要進一步釋放,而中國企業的“回歸”步伐也正在加快。
緊跟美歐步伐 印度加入對華反傾銷陣營
繼歐美9月、10月接連對華光伏貿易調查和制裁後,印度緊跟步伐,正式提出了對中國光伏産品的反傾銷調查。
據中國機電産品進出口商會11月28日公佈的消息,應太陽能製造商協會的申請,印度商工部已于11月23日正式對原産于馬來西亞、美國、中國大陸及臺灣地區的太陽能電池産品發起反傾銷調查。
此次涉案的産品包括晶體硅太陽能電池和薄膜太陽能電池及由其組成的模板、層壓板、面板等,傾銷調查期是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並規定涉案企業應在立案公告發佈之日起40天內,即2013年1月1日前提交抗辯材料。
另據印度今年1月的最新規定,涉案企業應在立案公告發佈之日起15天內,即12月7日前向印商工部備案登記。
據了解,中國機電産品進出口商會已于9月20日組織了預警工作會議,向企業介紹反傾銷調查程式,並探討應對策略。接下來,商會將會繼續組織和鼓勵企業積極參加抗辯,以期獲得合理的調查判決結果。
雪上加霜 意欲搶佔戰略性新興資源
在歐美之後,印度的反傾銷調查再一次牽動國內光伏業的敏感神經。不少業內專家認為,印度此次的反傾銷調查對國內本就在生死邊緣徘徊的光伏企業來説,是雪上加霜。
中山大學太陽能系統研究所副教授梁宗存表示,印度此次的反傾銷調查對我國來説還是有一定影響的。雖然印度的光伏市場在全球來説還比較小,中國企業不太可能遭到像歐美那樣的“毀滅性打擊”,但就目前來説,只需一點“風吹草動”,對已經負重不輕的國內光伏業來説,確實是雪上加霜。
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光伏生産和應用大國的印度,也如此“積極”地加入光伏貿易戰陣營,是為何考慮?
有專家表示,從經濟角度考慮,印度的調查是出於對其本國工業的保護。廣東省太陽能協會常務副會長鄭樂朋説,印度政府近年來一直鼓勵和加強對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利用,其本國的需求也在增長,這次的反傾銷調查也是印度為了保護本國新能源産業的一種手段。
然而,也有專家表示,保護本國産業的經濟出發點是一方面,但要注意到,新能源是解決未來能源需求的一種有效途徑,而印度的此番出擊,從長遠來看,是出於對未來能源戰略的考慮,從而搶佔未來能源爭奪的制高點。
梁宗存説,印度此次對華提出光伏反傾銷調查,其想法和歐美不無相同之處,即開展和保護戰略性新興能源。發展新興能源産業是應對未來能源緊缺的有效手段,不管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需要掌握自己的産業和技術,印度的貿易措施能有效保護本國的光伏太陽能産業,從而贏取和擴大戰略性新興能源的發展空間。
全球市場惡化 中國企業加速“回歸”步伐
面對接連的光伏貿易戰,在全球市場範圍內,“幾經創傷”的中國光伏企業在短期內難以“收復失地”。業內人士提醒,中國企業的再生,一方面需要繼續開拓新興市場,而更重要的是,國內市場需求將進一步釋放,企業的“回歸”腳步需要加快。
“還是要繼續開拓像東南亞、非洲這樣的新興市場,中國的産品在這些地區還是具有相當競爭力的。另外,因為這些新興市場國內的光伏發展還沒有形成産業,不需要擔心越來越多的光伏貿易戰會對新興市場形成示範效應。”鄭樂朋説。
事實上,我國國內的需求已經在慢慢釋放,企業在未來的發展規劃中需要更多地將國內市場納入其中,而不要一味地“走出去”。
深圳市均益安聯光伏系統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周民一表示,中國的能源需求是非常大的,要合理利用市場,扶持和培育國內的光伏終端應用企業,保持長期的內需。政府需要做的是,依據市場規律進行補貼,補貼標準應從考核“數量”過渡到考核“效果”,這就會規避盲目擴張規模。
而天合光能董事長高紀凡等業內人士也表示,不少企業正在利用內需開展光伏電站的建設。但光伏電站受地理條件限制,真正需要的是讓光伏産品在國內應用起來,並選準推廣市場。例如開闢太陽能的家用産品,向邊遠、缺電的農村山區推廣,這比城市的市場大得多,只要算好這筆“經濟賬”,中國企業的“回歸”步伐不會太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