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銀行前助理客戶服務主任,4年前因盜取客戶款項被判監2年,出獄後僅半年就因賭球輸錢重施故伎,受聘渣打銀行櫃檯服務員的3個月內,挪用兩名客戶共221萬港元存款。被告2日再承認2項盜竊及1項使用虛假文書罪,還押候判。
香港媒體報道,32歲的被告黃世文2008年時因炒輸股票,又欠下學生資助貸款及銀行卡款,假冒客戶簽名轉賬80多萬港元到其母親賬戶,被判囚2年。
黃出獄後任職渣打銀行。去年8月25日,渣打銀行黃埔分行客戶服務經理抽樣檢查時,發現一筆提款的簽名有異。調查下,黃承認去年5月至8月先後將一名賣魚商人客戶的84萬港元,暫存入自己的賽馬會戶口以作賭波本錢,贏錢後會將款項存回事主戶口。
由於他賭球輸錢,故將另一名湯姓事主的存款轉賬“填數”。40余歲的湯因腦部受創需長住老人院,戶口交由母親管理。被告拍下湯母簽名印章的照片,再複製假印章,又偽造假存摺,盜取對方137萬港元。同年9月4日,被告再到渣打旺角分行,企圖提取湯戶口內的2.3萬港元,但因職員懷疑,事敗離去後於次日被捕。
被告承認上述兩位受害人不會每月收到月結單,湯因行動不便很少提款,向其下手容易瞞天過海。他又會存款至2人戶口冒充利息,並將提存紀錄印在白紙上而非存摺,以防被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