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一手樓銷售草案迎立法程式 地建會將提交意見

時間:2012-05-31 13:03   來源:中新網

  中新網5月31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特區政府以立法方式規管一手樓銷售,該份《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草案》將進入立法程式,地産建設商會30日指出,已向立法會呈交意見書指草案部分條文可能呈漏洞,但商會現階段不打算採司法復核阻通過法例,且沒有意圖阻延有關立法。

  香港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回應指出,今次條例草案乃多方合作參與成果,並在過往諮詢收集近千份意見,該局已改善了有關條例,該局昨天亦向有關條例草案委員會提交文件,並詳述當局對建設商會所提意見及法律意見回應。

  就特區政府即將實施對發展商賣樓的規定,地産建設商會昨再公開表明立場,該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認為,只規管一手樓銷售是對發展商不公平,而且,一手住宅物業銷售(包括未建成及已建成物業),只佔香港樓宇交易量一成半,他坦言,已屆現樓一手樓與二手住宅沒有差別,兩者買家均可實地視察單位,但兩者採取截然不同規則來作監管。

  梁志堅又透露,該商會反對30夥或以下的項目,限制一次過將所有單位價格列于價單上,建議將價單規定放寬至100夥以下項目只須列出3成單位售價。他重申,一手樓只可用實用面積報價,而二手樓可以實用面積及建築面積雙軌並行,是對一手樓不公。

  另外,現時一手樓預留情況不時出現,梁志堅又稱,該商會沒有建議會員為樓盤進行預留,應是個別代理做法。

  他補充,發展商委託地産代理為樓盤作銷售,是依足規定,于價單公佈3日後才售出單位。由於是地産代理監管局約束代理,故發展商不能約束個別代理行為。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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