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已經塵埃落定的加多寶與廣藥王老吉商標之爭出現“加時賽”。昨日,加多寶集團表示,與廣藥之間的第三份協議《商標許可協議》已獲得北京市方圓公證處的公證,此協議明確註明,商標許可使用合同終止日期為2013年1月19日。在此之前加多寶仍然享有使用紅罐“王老吉”生産和銷售涼茶的權利。就此,加多寶已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並獲得正式受理。
廣藥曾稱該協議“偽造”
今年7月13日加多寶集團召開媒體説明會,拋出了商標之爭的第三份協議《商標許可協議》,此協議獨立於5月9日仲裁書的仲裁之外,註明在2013年1月19日前加多寶仍擁有紅罐“王老吉”合法經營權。
對此,廣藥方面回復稱,此協議屬無效協議。8月2日,廣藥集團召開媒體説明會,稱該協議“不存在、沒見過、偽造”。
加多寶集團昨日在北京召開媒體溝通會,出示了這份已經獲得公證的協議。其表示,7月9日,北京市方圓公證處對加多寶提供的協議及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內容進行了公證。根據合同約定,廣藥于2003年6月30日向國家商標局申請備案,在其蓋章提交的備案申請書中,已明確註明,商標許可使用合同終止日期:2013年1月19日。且在2008、2009年期間,廣藥集團兩次向政府相關部門主動出示證明,證明該協議真實有效。
昨日記者就此聯繫廣藥方面,至截稿,廣藥方面未對此事進行回應。
仲裁委已受理新仲裁
加多寶昨日表示,據此協議,目前廣藥授權給王老吉大健康産業生産和銷售紅罐王老吉的行為已造成對加多寶集團的嚴重侵權。對此,加多寶已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要求廣藥停止侵權,並繼續履行協議。仲裁委已於今年7月31日正式受理。
記者了解到,仲裁時限一般為6個月的時間,也就是説即便仲裁最終支援加多寶,那也已經過了2013年1月19日這一協議中規定的加多寶使用商標時限。
昨日加多寶代理律師隆安律師朱莊義稱,只要是雙方認可簽署的協議,在沒有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前,就被視為有效,且已備案和公證的《商標許可協議》其法律效力高於之前任何相關協議。這意味著該協議有效期內加多寶仍可合法經營紅罐“王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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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已審美疲勞
對於本已持續一年多的王老吉商標拉鋸戰再次上演“加時賽”,昨日北京志起未來行銷諮詢集團董事長、行銷專家李志起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加多寶與廣藥雙方就王老吉商標反反覆復的爭執不休,公眾已經審美疲勞。
“其實,就王老吉商標歸屬權問題,伴隨著5月份仲裁結果的發佈就已經塵埃落定了,幾乎沒有再翻版的可能。”李志起説,“而在其後至今這段雙方持續的口水戰、新聞戰中,加多寶也在這一糾紛過程中向外界完成了‘現在的加多寶即原來的紅罐王老吉’的行銷。接下來最重要的,是雙方放下包袱,在市場、渠道上發力。”(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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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展開“渠道戰”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廣東梅州當地工商局在8月8日,查封了當地多家銷售的加多寶涼茶,並對一些經銷商售點進行了封店查處。
對此,加多寶昨日發佈聲明表示,經其向梅州市工商局查證,事實情況是:工商局在接到舉報後,例行公事進行檢查,而不是新聞中所描述的查封。
“對於廣藥及其委託代理機構屢次偷換概念、惡意中傷、誹謗加多寶集團,損害加多寶聲譽,以及製造不良輿論擾亂我司正常的生産經營活動的行為,我司表示強烈譴責並著手起訴和索賠。”加多寶集團昨日在聲明中表示。
此外,加多寶方面介紹,截至目前,包括江西豐城、廣西桂平、甘肅蘭州、新疆奎屯、陜西榆林、廣東化州等多省十多個城市在內,當地工商局已出具“廣藥王老吉涉嫌侵權立案書”,並查處了廣藥經銷商的相關侵權産品。(新京報記者 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