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工信部獲悉,葡萄酒行業準入條件已經公告,其中規定新建酒莊酒生産企業(項目)年生産能力應不低於75千升,企業(項目)原料保障能力應不低於生産能力的50%。這意味著,我國正在防止葡萄酒行業出現盲目投資和低水準重復建設。有參與條件制訂的專家指出,有關規定或影響小型釀造企業,有大型酒企則歡迎對葡萄原料保障能力設限。
專家
酒莊“門檻”比建議值降低
本報訊 “準入條件7月1日起開始實施。”昨日,著名葡萄酒專家郭松泉對本報説,準入條件不能説高,是起碼的要求。他舉例説,當時他參與制訂時,曾建議將酒莊的門檻設定為100千升以上, 現在公告的數字已經降低。
郭松泉説,酒莊産能應在100~1000千升為宜,小于這個範圍他認為可稱為“作坊”。他説,上述準入條件對葡萄酒小型釀造企業有影響,那些不符合條件的企業日後或被取締。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準入條件還提出了葡萄酒生産企業(項目)應具有與其生産能力相適應且可控的穩定原料。例如,企業(項目)原料保障能力應不低於生産能力的50%。
“在原料保障能力這塊,我們早就達到了。”昨日,張裕副總經理孫健對本報記者指出,這樣設限對公司是利好,因為能讓葡萄酒企業更關注産業鏈的建設,而不是買葡萄來充數。
記者了解到,“種葡萄”已成趨勢,今年2月法國酩悅軒尼詩集團宣佈在中國香格里拉種植葡萄450畝左右,拉菲酒莊也早在2009年就在煙臺買下一塊葡萄園。
據中國釀酒工業協會的統計數據,2011年中國葡萄酒的産量達116萬噸,仍遠低於白酒産量的1026萬噸、啤酒産量的4898萬噸。業內預計,中國葡萄酒市場未來幾年將繼續保持兩位數的增長。
準入條件要點
年生産能力
以鮮葡萄或葡萄汁為原料生産葡萄酒産品的新建企業(項目),其年生産能力應不低於1000千升。
新建葡萄酒原酒生産企業(項目),其年生産能力應不低於3000千升。
以購入葡萄酒原酒為原料生産葡萄酒産品的新建和改擴建企業(項目),其年生産能力應不低於2000千升。
新建酒莊酒生産企業(項目)年生産能力應不低於75千升。
原料保障能力
企業(項目)原料保障能力應不低於生産能力的50%,其中葡萄酒原酒及特種葡萄酒生産企業(項目)和酒莊酒生産企業應不低於70%。(記者 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