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12月18日消息,國家藥監局日前發出調整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區域性批發企業佈局的通知,要求結合近年來麻精藥品需求總量變化情況,進一步提高麻精藥品經營和安全管理水準,對區域性批發企業的佈局進行調整。業內人士表示,流通環節的進一步規範,將有利於行業龍頭企業發揮規模優勢,提升跨區域經營能力和提升盈利水準。
經營分散現狀有望扭轉
國家藥監局表示,早在2006年,便公佈了各省級行政區域內從事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批發業務的企業佈局,但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部分區域性批發企業在麻精藥品安全管理、履行供藥責任等方面存在一定問題,個別地區區域性批發企業數量多,經營過於分散。對此,國家藥監局要求,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確保區域性批發企業調整工作的順利進行,鼓勵逐步打破地區界限,促進適度競爭,改善供藥環境,更好地為滿足醫療需求服務。
國家藥監局表示,各省將根據申報企業經營規模、經營品質管理水準、市場佔有率和服務範圍等指標綜合評定,擇優確定定點經營企業。區域性批發企業調整工作應當於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現有區域性批發企業經調整後未取得定點經營資格的,不得再經營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庫存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按照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在佈局批發企業時,以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為單位,近3年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年均消費額在1000萬元以上且常住人口在500萬以上的,可設立不超過3家區域性批發企業;年均消費額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或年均消費額在1000萬元以上但常住人口不足500萬的,可設立不超過2家;其他設區的市如需設立的,應不超過1家,對交通便利、本省行政區域內其他區域性批發企業能夠安全配送並保證供應的,可不設立區域性批發企業。
高壁壘保障企業盈利
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麻醉藥生産和經營都是藥品市場中的高壁壘領域。在供給端,主要品種的原料藥企業只能有1-2家,麻藥單方製劑生産企業有1-3家,復方製劑同品種定點生産企業有1-7家;在流通環節,目前全國只有3家麻藥一級經銷商,分別是國藥股份、上海醫藥和重慶醫藥;在醫院終端,麻醉藥不實行招標制度,醫療機構使用麻醉藥時,需憑審批的購用印鑒卡向定點批發企業購買。
業內人士表示,麻醉藥經營的進一步規範,將促進行業龍頭企業盈利能力的穩定提升。由於我國麻醉藥市場基數低,成長性較好,手術量的不斷增長將成為麻醉藥市場增長的主要動力。
上市公司中,人福醫藥的麻醉藥産品銷售保持平穩增長,其主打的芬太尼系列産品等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壟斷地位;恩華藥業和恒瑞醫藥的麻醉藥的市場規模也在擴大;而隨著政策的支援,羚銳制藥等中藥類上市公司介入了透皮貼劑類麻醉藥品,豐富了産品形態並擴大了盈利空間。(本報記者 劉國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