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遇難者家屬早簽協議可領5萬“獎金”

時間:2011-07-27 10:06   來源:中國新聞網

  浙江溫州“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遇難者家屬對屍體進行辨認後悲痛不已。目前事故遇難人數已上升至39人。圖為家屬在溫州市殯儀館。江耘 攝

  “7.23”溫州動車事故首個賠償結果26日達成,賠償金額為50萬。有關方面人士稱,其中5萬元是向短時間內接受談判並簽訂協議的家屬的獎勵。有專家認為,相對以前鐵道部規定,賠付已有較大幅度提高;但“獎勵”之説,既不恰當,也不公平。

  儘管“7.23”事故已經進入第4天,但圍繞著事故調查、事故賠付的討論仍在持續。

  據悉,此次賠償將在“旅客人身傷亡賠償限額15萬元”加“強制保險2萬元”再加上“20萬元的保險理賠”這37萬元的基礎上,再加上遇難者家屬交通費、安葬費、家屬贍養費等,共計不超過45萬元。若迅速達成賠償協議,可另獲5萬元獎勵。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許光建認為,“獎勵”的説辭不夠恰當。他表示,“7.23”動車事故引發全國關注,其善後工作不能操之過急,更不能趕時間。考慮到遇難者家屬情況各異,官方應該充分體諒他們的心情,慎重協商賠付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制度分析與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舒可心認為,“獎勵”給人感覺是表現出想儘快結束的和稀泥態度,而相關方面更沒有資格隨意把納稅人的錢“獎”出去。

  舒可心認為,面對各方關注和諸多質疑,對鐵道部來説,當下最關鍵的就是以誠信的態度毫無保留地公佈真相,並以專業的精神配合事故調查。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也指出,“獎勵”的提法,既不恰當,也不公平。無論是先簽者獎勵,還是晚簽者多拿,都有失公平。

  郝演蘇表示,生命不分貴賤。一般來説,事故賠付由“規定性”、“懲罰性”和“善後性”三個主要方面組成。從上述賠償方案看,“懲罰性”和“善後性”的賠償有所不足。有關方面應妥善做好善後工作的每一個細節,盡可能地安撫遇難者家屬。因為“這既體現出對生命價值的尊重,也涉及到維護國家和政府形象的問題”。

  據來自事故現場的消息,“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首批遇難者名單26日發佈,事故善後賠償工作當天同步推進。“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善後處理小組負責人陳醉説,他們成立了25個善後小組,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以人為本的理念進行賠償,救治的金額全部由溫州市政府墊付,目前已經緊急下撥了2000萬。這些善後小組將按照一對一的模式逐個進行談判,按照法定繼承人的順序,對遇難者家屬進行賠償。每天早晚兩次發佈事故善後處理進展情況。

編輯: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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