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8日電 (記者 劉育英)中國工業和資訊化部8日就《行動通訊轉售業務試點方案》向社會徵求意見,這意味著,以網際網路公司為代表的民間資本,將首次能夠進入基礎電信領域,開展虛擬運營服務。
根據方案中的定義,行動通訊轉售業務指從擁有移動網路的基礎電信運營商購買行動通訊服務,重新包裝成自有品牌並銷售給最終用戶。這也就是通常所説的“虛擬運營商”業務。
虛擬運營商在美國、日本、韓國、香港等地早已合法存在。在中國,民間資本此前只能進入增值電信業務,開展試點後,虛擬運營服務被列入第二類基礎電信業務。
此前分析認為,包括電子商務公司在內的網際網路公司,國美、蘇寧等家電連鎖企業,迪信通、天鷹等終端銷售連鎖企業,是比較有可能申請虛擬運營牌照的企業。
這幾類企業的共同點是:用戶規模較大;處於通信産業鏈之中,自身業務容易與行動通訊業務整合;有的還擁有自己的計費支付體系或分佈廣泛的營業網點。擁有7億多QQ活躍用戶和3億多微信用戶的騰訊被認為最具備條件,淘寶等電商也具有申請虛擬運營的動力。
獨立電信分析師付亮表示,方案除對申請企業的資格作出要求外,是否能夠盈利也是重要的考量。例如,虛擬運營企業雖然不需要建立核心網,但需要建立業務管理、計費等管理平臺,以及營業網路、售後服務網路等設施,而且在規模上去後才可能見到收益。
引入“虛擬運營商”後,行動通訊市場的競爭將會更為充分。中國資訊經濟協會理事長楊培芳認為,虛擬運營商不參與基礎網路建設,業務仍走電信運營商通道,因此對基礎電信運營商影響不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