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普冷漠應對“品質門” 消費者集體維權要求召回

時間:2010-03-15 14:42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3月14日電 顯示卡高溫、花屏、閃屏……如此之多的品質問題,均出現在惠普的低端筆電上,並引發了日前170名消費者正式向有關部門發起聯合投訴,要求惠普召回缺陷筆電。據悉,事件涉及的40個型號的筆記型電腦,引起廣泛關注。

  惠普電腦問題多,金牌服務成空談

  此次被消費者詬病的惠普問題産品,上市時間從2007年跨越到2009年,品質問題主要集中在顯示卡溫度過高和顯示屏故障上,幾乎涵蓋了惠普全部低端筆電型號。

  在消費者提交給國家質檢總局的投訴書中,這些品質問題導致的後果包括當機、黑屏、燒主機板等,消費者表示,“在使用中,顯示屏突然變成6個小屏,有的顯示屏則全屏閃動,有的清晰度不夠,螢幕下方嚴重漏光,下角發黑,導致無法使用”。

  惠普引以為自豪的“金牌服務”分銷商,也沒有得到消費者認可,一位用戶表示,在筆電發生閃屏故障後,他曾聯繫惠普售後服務,但一直被踢皮球,從客服熱線找到工程師,又從工程師找到金牌服務,金牌又推回到惠普總部。

  惠普反映冷淡:想換機先撤訴

  對於層出不窮的筆電品質問題,以及消費者的召回要求,惠普方面表示,提供了一項有限質保服務增強計劃,若用戶遇到由此引起的故障,即可獲免費維修。如用戶暫時未遇到此類問題,則建議用戶更新主機板固件。惠普公司品牌市場部總監沈激説,對於消費者要求召回相關電腦的要求,目前沒有還考慮。

  據報道,在消費者維權的過程中,惠普公司的售後服務人員表示,如果要解決換機問題,必須先到消協撤訴,並且同惠普公司簽訂所謂的《備忘錄》,才可以為進行換機服務。

  在《備忘錄》中,有著如下條款:“在甲方將以上新機付給乙方後,乙方保證今後將不再就此用戶投訴的産品或此事相關的問題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雙方就此事承擔保密責任,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此備忘錄所涉及的內容。”

  中消協:召回太輕,還應承擔損失

  中國消費者協會法律顧問邱寶昌表示,如果惠普方面已經知道自己的低端筆記型電腦確實存在問題,並且不加處理的情況下公然銷售,那麼是存在欺詐消費者行為的。對於惠普大量機型出現相同問題,惠普公司應該充分考慮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能只解決個案,而應當立即進行集中式召回處理。

  中消協投訴部部長王前虎表示,召回算不上懲罰,而且也遠遠不夠,“太輕了”。王前虎同時表示,按照現有的法規,廠商有義務做好善後處理,使消費者得到合理補償並避免消費者受到二次傷害。“對於惠普這些受害的消費者,廠商除了召回或維修産品外,還應承擔消費者的間接直接損失。如租用電腦費用,維修時打車費用等。”

編輯: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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