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1日電 據臺灣《旺報》報道,兩岸ECFA首場正式協商地點,雙方已敲定在北京舉行,至於確切時間,預計20日前後。不過,相關人士透露,兩岸ECFA首場協商,雙方將不會交換早期收穫清單,而是就ECFA架構協議條文草案內容及未來各次協商時間、地點、議題及成員等程式性安排交換意見。
臺當局“經濟部”高層官員也證實,大陸方面傾向先協商ECFA架構協議條文草案,及未來各次協商時間、地點、議題及成員等程式性安排,至於交換早期收穫産品清單,大陸的急迫性顯然不及臺灣。
早期收穫清單有急迫性
官員表示,“我們認為早期收穫清單很重要,有急迫性,但大陸方面更關心的是ECFA架構協議條文草案。”因此,早期收穫清單,本次要不要列入協商重點議題,還在持績爭取大陸同意。
面對東盟與中國自由貿易區已在今年1月1日生效,臺灣一直希望兩岸ECFA正式協商,雙方儘速交換早期收穫清單,進入實質協商。
上週五“經濟部”委託工總舉辦一場“早期收穫清單公聽會”會上,包括石化、紡織上中游等業者,已經頻頻抱怨“等不及了”、“業者就要死在地上了!”但是,從大陸關切ECFA架構協議條文草案內容,甚于早期收穫清單交換;第一次協商,要爭取將交換早期收穫清單列入第一次協商議程,機率不大。不過,確切議程,仍要等待大陸本週回復。
在兩會架構下協商
海基、海協兩會本週內將對外公佈兩岸ECFA首次協商的確切時間、地點與協議的議程。目前雙方對第一次協商地點在北京,已達成共識,至於時間,“行政院長”吳敦義上週年終記者會上説,“希望在20日左右”,但大陸方面還未確切回復。原則上,下周應會展開第一次正式協商。
相關官員指出,由於大陸方面堅持兩岸ECFA協商,是在兩岸兩會(海基、海協)的架構下展開,不同於“金管會”、大陸證監會簽署“兩岸金融合作監理備忘錄”,不隸屬兩岸兩會協商架構;因此,兩岸ECFA第一次協商,程式上,雙方的協商代表團長,仍要由海基、海協高層主管領軍。
條文不超過20條
官員説,第一次協商,先由海基、海協派出的雙方團長致詞後,再由兩方負責事務協商的主談人,臺灣主談人是“國貿局長”黃志鵬。主談人的協商陣容,與前四次ECFA非正式協商陣容一樣。
臺灣目前規劃的兩岸ECFA架構協定,共有6章,條文原則上不超過20條,但確切條文,仍要俟雙方協商。原則上,ECFA架構協議內容包括序言、總則、貨品貿易服務貿易與投資、經濟合作、早期收穫以及其他。
至於早期收穫清單,“經濟部”目前匯整清單有:石化、紡織中上游;機械及零組件、汽車、LCD及其他等約近500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