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合作辦結首例臺被害人財産返還司法互助案件

時間:2013-06-14 09:13   來源:中新社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13日發佈消息,兩岸首例臺灣被害人財産返還司法互助案件近日成功辦結,大陸向17名臺灣居民被害人返還財産共計人民幣237萬餘元(約合新台幣1153萬餘元)。

  該案是一起兩岸合作共同打擊的電信詐騙犯罪案,是2009年兩岸簽署司法互助協議以來,按照協議第九條確定的罪贓移交司法互助途徑完成的首例被害人財産返還案件。案件所涉17名被害每人平均係臺灣居民,最大年齡為87歲,最小年齡62歲。

  案件偵破過程中,大陸有關公安機關凍結、扣押了被告人銀行存款及汽車、電腦等實物,臺灣有關檢察機關也協助提供了涉案有關人員的資訊。

  案件審理過程中,涉案贓款贓物均被隨案移送至人民法院,贓款和經依法拍賣的贓物價款共計人民幣2370775.72元,浙江杭州中院確定依受害金額比例返還被害人。

  最高法透露,為最大限度減少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損失,確保依法、及時、便捷地返還臺灣居民被害人的財産,兩岸有關方面最終確定本案採用兩岸銀行直接匯兌這一手續最便捷、費用最低廉的財産返還方式。

  最高法稱,大陸人民法院對於在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框架下開展包括文書送達、調查取證和罪贓移交等各項司法互助工作一直秉持積極態度並努力推動落實。據初步統計,自2009年6月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生效至今年一季度,法院辦理的涉臺文書送達和調查取證司法互助案件已經超過2.5萬件。

  按照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第九條的規定,就刑事案件中涉及臺灣有關司法機構凍結、扣押的大陸居民被害人的財産,臺灣有關方面也將適時研處返還事宜。(記者 張蔚然)

編輯:郜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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