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取一定成果 請求案件數達4199件

時間:2009-12-01 08:58   來源:你好臺灣網

  你好臺灣網11月30日消息 臺“陸委會”今天就第3次“陳江會”協議執行情形提出報告,在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方面,“陸委會”指出,協議從6月25日生效到10月31日止,兩岸請求案件數達4199件。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在會後召開的記者會中指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從機制的成形到真正的運作,需要一定的磨合,但在治安機關的相互協助下,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已展現一定的成果。

  劉德勳説,共同防制電信詐欺犯罪方面,6月25日到11月10日,兩岸除了首次合作打擊跨境詐欺犯罪外,期間共緝獲臺灣犯罪嫌疑人76人、大陸10余人。

  遣返重大罪犯方面,兩岸相互提出包括協緝通緝犯、情資交換、文書送達等請求案件,從協議生效到10月31日止,已累計達4199件,雙方治安機關已建立起制度化的處理機制並逐步展現成效。

  他説,重大經濟犯也是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適用對象,臺灣將持續向大陸要求遣返,並擴大未來共同打擊犯罪的執行範圍。

  而對陸客來臺旅遊協議,劉德勳表示,7月4日大陸首發團來臺到10月31日止,總共來了20989 團、51.3229萬人來臺觀光,依大陸觀光客每人每日消費295美元(約台幣9735)計算,以平均停留7 天6夜估算,已為臺灣觀光業帶來超過10.5億美元的外匯收益與商機。

  在回答是否進一步開放陸客自由行的問題時,劉德勳表示,臺灣面對大陸觀光客來臺的效益問題時,不如採取一些措施,如降低組團人數、延長來臺天數等,讓陸客在臺灣旅遊時能有更多的消費。

編輯:李典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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