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29日在重慶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廈門大學臺灣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非教授認為,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簽署,是兩岸經濟交流逐步實現正常化後,兩岸經濟合作制度性安排的啟動。
李非指出,ECFA的實施將是一個複雜的過程,需要分步驟、分階段實施。海峽西岸經濟區可作為ECFA的特定先行先試區域,先行實施某些正在商談或將要商談的項目和條款,為今後的工作探索途徑,積累經驗。
李非説,鋻於ECFA是兩岸之間關於經濟貿易合作的總體框架協定,海西經濟區作為兩岸合作的一個特殊區域,可在某些領域進行先期探索和實施。如在設立兩岸金融合作試驗區以及臺灣服務業市場準入等方面爭取中央更多的政策支援,積極試行一些政策、措施。
他表示,兩岸制度性經濟合作不僅需要一個逐步推進的開放過程,也需要局部地區漸進試行。因為兩岸經濟合作機制的構建,除需要兩岸之間人流、物流、資訊流和資金流等生産要素的順暢流通,還需要兩岸就相關事項進行制度性協商,需要一個長期的、分階段實施的過程,因而應統籌安排,從點到面,從局部到整體,逐步推進。
李非認為,海西經濟區可在對臺經貿政策試行方面創造一個有利的平臺。通過先行先試的區域合作試點,有助於解決兩岸經濟制度化安排的所有政策問題。海西經濟區要在擴大對外開放、深化體制改革和加強對臺合作方面,積極探索新路徑,努力打造新模式,建立一整套適應科學發展、體制創新的政策機制。(記者許雪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