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針對臺灣經濟部門修法放寬大陸白領赴臺長期工作,且人數未訂上限,有衝擊臺灣就業率一事,臺灣“陸委會”表示,個別企業的內部調動涉及人數有限,尚無衝擊臺灣勞工權益疑慮,惟如辦法實施1個月後有疑慮,會進行檢討。
大陸白領4月份將可赴臺長期工作,只要符合跨境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人民申請來臺服務續可辦法的規定,包括在2個以上的國家建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在全世界資産達2億美元以上,臺灣員工達100人以上的臺資企業,就可比外商待遇,調派大陸籍高階白領及專業人才赴臺,最多可停留長達6年,且配偶與未成年子女亦可隨行。
針對大陸人才即將來臺長期工作,可能擠壓臺灣就業市場的疑慮,臺灣“陸委會”主任秘書吳美紅表示,這只有符合資格的臺資跨境企業能夠以此辦法調動陸籍高階幹部,且屬內部調動,不會擠壓臺灣就業市場。此外,辦法鬆綁後,可以吸引外企或臺企更有誘因在臺灣設立總部,吸納更多人才進駐,加強企業競爭力, 為臺灣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13日在臺灣“立法院”答詢時表示,目前陸籍白領來臺工作人數沒有上限,若“立法院”有疑慮,可以在辦法實施一個月後進行檢討。
至於放寬限制是否會發生過去洋華光電“假研習、真工作”的案例,“陸委會”表示對此已經與“移民署”協調,未來將採取“不預警”方式進行實地抽查;對申請中案件,“內政部”會採嚴謹審查,進行跨部會復審,將非法啟用大陸勞工的機率降到最低。
此外,“移民署”修正“大陸人民赴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相關規範,從嚴審查相關申請案件,明確訂定商務研習(含受訓)申請案件所應備的文件及檢附資料,以厘訂許可活動範疇,並增訂聯合查察小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