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4日電 央行網站今日公告,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統一啟用“銀聯”標識及其全息防偽標誌的通知》(銀發〔2001〕57號)等3件規範性文件(附件1)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廢止,《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2001年銀行卡聯網聯合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銀發〔2001〕37號)等2件規範性文件(附件2)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失效。
附件1
廢止的規範性文件
(共3件)
一、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統一啟用“銀聯”標識及其全息防偽標誌的通知(銀發〔2001〕57號)
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銀行卡聯網聯合業務規範》的通知(銀發〔2001〕76號)
三、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規範和促進銀行卡受理市場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05〕153號)
附件2
失效的規範性文件
(共2件)
一、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2001年銀行卡聯網聯合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銀發〔2001〕37號)
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做好銀行卡聯網通用工作的通知(銀發〔2003〕129號)
(中新網金融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