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或不得新增平臺貸規模

2013-04-16 09:46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范樂

  傳銀監風險監管意見下發

  昨日有消息稱,銀監會近日下發《關於加強2013年地方融資平颱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最大的亮點在於銀監會要求各銀行建立包括銀行貸款、企業債券、理財産品等在內的全口徑融資平臺負債統計制度,“這反映了監管層‘隔離風險’的監管思路”,業內人士認為。接近銀監會的相關人士表示,此前確有相關討論稿下發,但《意見》目前仍未收到。

  負債資訊動態監管

  在銀監當局的“隔離風險”監管政策中,《意見》要求各銀行和監管機構均要建立包括銀行貸款、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信託計劃、理財産品等在內的全口徑融資平臺負債統計制度。要求各行要考慮平臺總負債規模與其償債能力的匹配程度。分析認為,這有利於降低政府融資平颱風險集中度。

  興業銀行資深經濟學家魯政委對本報記者表示,全口徑融資平臺負債統計制度能夠讓監管層對地方負債保持動態監管,“以前審計只能一年一次,但有了動態監管之後,監管當局對銀行的表內表外負債情況都有了較為全面的認識,對控制風險較有好處”,魯政委説,但這並不代表對銀行會産生衝擊或影響,“只是負債資訊更透明瞭”。

  《意見》還要求各銀行要將購買持有融資平臺發行債券的審批權上收至總行,各銀行不得為融資平臺發行債券提供擔保。這是銀監會對金融機構持有融資平臺債券提出審慎要求。

  券商的分析報告認為,從各家銀行披露的數據來看,融資平臺貸款餘額及佔比逐年下降。一位股份制銀行相關人士指出,近兩年來銀行確實嚴格控制平臺貸款投放,這是佔比降低的主要原因。

  平臺貸償債高峰仍未過

  另外,《意見》明確了按照“保在建、壓重建、控新建”的基本要求,要求銀行控制地方平臺貸款總量,不得新增融資平臺貸款規模。

  最新的數據顯示,目前地方融資平臺貸款規模為9.3萬億,佔到銀行業貸款餘額近14%,總量規模雖得到了控制,但仍需繼續加強監控——2012~2014年三年內有35%的平臺貸款會集中到期,地方政府平臺仍處於償債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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