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支援A股公司引入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2010-08-24 09:53     來源:新華社     編輯:張蕾

  中國政府網19日全文公佈了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若干意見部門分工方案的通知。

  這份發給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通知指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若干意見部門分工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加強領導,各司其職,狠抓落實。要將《分工方案》中涉及本部門的工作進一步細化分解,抓緊制定具體措施並儘快組織實施。同一項工作涉及多個部門的,部門間要密切協作,牽頭部門要加強協調。

  通知要求,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將各項工作年度完成情況匯總報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將對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適時開展督促檢查。

  《分工方案》全文約2300字,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若干意見》中提出的20條措施落實了各部門具體分工,其中同一項工作涉及多部門的,《分工方案》明確了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

  《分工方案》確定,由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根據我國經濟發展需要,結合國家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要求,修訂《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根據《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修訂情況,補充修訂《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産業目錄》,增加勞動密集型項目條目,鼓勵外商在中西部地區發展符合環保要求的勞動密集型産業。

  在促進利用外資方式多樣化方面,由商務部、證監會、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四部門負責落實鼓勵外資以參股、並購等方式參與國內企業改組改造和兼併重組,支援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內外戰略投資者,規範外資參與境內證券投資和企業並購等方面的工作。由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依法實施反壟斷審查。由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負責加快建立外資並購安全審查制度。由人民銀行、證監會、銀監會、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落實支援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公開發行股票、發行企業債和中期票據等方面的工作。

  根據《分工方案》,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會同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等部門負責落實鼓勵外商投資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改進並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

  此外,《分工方案》明確由商務部負責落實和完善支援政策,鼓勵外商投資服務外包産業,引入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提高我國服務外包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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