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04年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事件發生後,國資委對中央企業從事的高風險業務情況進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頓,但仍有少數企業貿然使用複雜的場外衍生産品,違規建倉。特別是國際金融危機以來,個別企業金融衍生業務産生鉅額浮虧。
國資委表示,為維護企業國有資産安全,目前國資委正在對油料結構性期權交易情況展開調查,並支援企業運用各種法律手段通過談判協商、倉位管理等措施,盡力減少損失,有效維護權益,同時保留採取進一步法律訴訟等權利。此前,國資委已多次明確要求所有央企從事金融衍生業務必須嚴守套期保值原則,謹慎選擇交易對手,禁止從事任何形式的投機交易,並強調對違規行為進行問責。
有專家分析,國資委作為央企的出資人代表,有權力也有必要就此事追查干預。雖然交易雙方有合約,但如果發現交易中有違法問題,以及有其他不規範的做法,那麼央企可以據此採取措施來減少損失甚至不付款。今年以來,已經有部分央企專門聘請了財務顧問,蒐集衍生品交易中外資銀行涉嫌欺詐的證據。此前,衍生品浮虧發生後,深南電也曾作出“保留不付款”的聲明。 (記者白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