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劉藝明)鄧某等7人在不到7年的時間內,以高息投資回報作誘餌,一共從307名市民身上“吸”走7000余萬元資金。昨天,案件在禪城法院開庭審理,七每人平均表示認罪。案件並未當庭宣判。
據公訴機關指控,2005年7月至2012年5月間,鄧某、陳某、劉某、林某修、林某儉、曹某、蔣某在廣東一空殼投資公司佛山分公司任職,並以高息投資回報作誘餌,吸引共計307名市民投資參與。其中鄧某等七每人平均為該公司負責市場運作的中高層人員。
據指控,僅經七人之手的涉案金額便超過了7000萬元。其中最多者,是任職公司市場部業務經理的鄧某,涉案金額達1900余萬元,而陳某、劉某以及林某修,則分別涉案1400萬至1600萬元間。就連任職公司市場部見習業務經理的蔣某,也收了150萬元之多。
公訴機關認為,七名被告人的行為已觸犯刑法,應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論處,七名被告人對此均無異議。案件並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