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消費勿被保險忽悠

2013-03-29 09:44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范樂

  類似的投保證書也不少見。

  如此大的字樣宣告産品投保很是引人注目。

  網友上傳的有“聖火”標誌的散熱器圖片。

  不少商家在介紹産品時,都聲稱自己為産品投了保險,比如散熱器,有商家宣傳投保600萬元,也有防盜門廠家號稱每樘門投保10萬元。消費者看到這些宣傳時,往往覺得有大型保險公司承保,出了問題更有保障。但從消費者的親身經歷來看,事實並非如此。記者多方採訪了解到,商家將其投入的所謂産品品質保險、安裝工程保險當作賣點,但這實際上只是為其自身分擔風險的行為,對消費者實際意義並不大。

  □網友自述

  廠家要消費者找保險公司

  最近在搜狐焦點家居論壇上的一篇投訴帖引發關注。名為“jiahelin”的網友稱,2011年底買了聖火牌散熱器,除夕時,廚房的一組散熱器漏水將新裝修的房子泡了。帖子文字表示,散熱器仍在保修期內,聖火投保的保險公司賠償了2000元。該網友稱,“聖火承認品質問題,但要錢去找保險公司,聖火不管”。截稿時,網友稱聖火願在保險理賠的基礎上再多賠付2000元,但與其心理預期相差甚遠(稱裝修花費約5萬元),雙方還處於僵持階段。

  聖火暖通董事長王豐表示,尚不清楚此事,會讓客服核實情況。但他表示真出現這種情況聖火會負責,不會推諉。

  □市場情況

  産品已投保成不少商家賣點

  産品已投保之後,廠家就不用負責任了嗎?産品保險到底意味著什麼?看到該網友的遭遇後,記者在南四環某大型家居賣場進行了走訪,一到散熱器銷售區就發現確實有不少品牌都將自己的投保資訊放在顯著位置。有的把保單列印出來公示,有的直接把在某保險公司投保的資訊做成了門頭。

  記者到聖火品牌店內詢問更換散熱器的問題,發現其店面內的顯著位置擺放著特意放大製作的某保險公司的“安裝工程一切險保險單”。看到記者留意到這個保險單,銷售人員介紹,他們的産品産品品質和安裝都投了保險,所以消費者可以放心,“出了問題由保險公司賠。”記者詢問保險的項目和投保金額,並稱家裏的鄰居換暖氣漏了水,結果沒得到多少賠償。該銷售員表示,出了問題不管哪個品牌肯定都得給賠。“我這個店還沒出過需要賠付的事兒,所以也不太清楚,但你記住肯定是按實際損失賠償。”

  隨後記者又到了日思日奇散熱器品牌店面,發現其把在某保險公司投保的資訊直接放在了産品商標之下,更為顯眼。該品牌銷售員表示,他們的産品和安裝都是投了保險的,可以放心。“散熱器都投了保,要不然漏了怎麼辦?”

  記者登錄了聖火採暖的官方網站發現,在“售出産品保障”欄目下,除介紹該品牌有專業安裝隊伍外,還特意提到“聖火安裝在人保投保1000萬!”

  □消費者説

  更信任已投保品牌

  記者隨機採訪了幾個正在選擇散熱器的消費者,他們普遍認為商家為産品投保,對於消費者肯定更有保障,但是一般不明白商家投的保險是什麼,對自己的實際意義又有多大。“廠家投了保,以後出了問題就由保險公司負責。比如安裝,使用後出現了問題,有了損失,都有人管。所以同樣的産品,我會選投了保的。”消費者周先生表示。而消費者范先生也認為,雖然並不知道商家投保保單的具體內容,但“看見有大型保險公司做保障,心裏覺得踏實”。

  剛剛購買了散熱器的消費者趙女士則表示,她略懂保險知識,由於家裏裝修價值不菲,且有貴重傢具,對散熱器之類容易出現漏水的産品,她就特別上心,但發現疑問很多。“導購對保險的具體內容也説不清,而且保險是廠家跟保險公司投的,具體保單我也不可能看見。保險裏説道很多,比如有免賠額,有的保險規定500元以下的損失他不賠,那這部分損失我自己承擔嗎?還有賠償限額,如果我的損失超過合同的賠償限額,超過的部分怎麼辦?”

  □專家説法

  保險只分擔企業風險有問題先找廠家

  企業標榜的鉅額保險到底與消費者利益有多大干系呢?記者特意諮詢了財産保險資深人士,據他介紹,簡單地説,企業投入所謂的“産品品質保證險”或“安裝工程一切險”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企業自身降低風險,和消費者利益關係不大。“像散熱器之類安裝風險高的産品,如果出現漏水企業的賠償壓力也比較大。現在的企業都有這種風險意識,所以這方面投入也比較高。”至於很多商家打出的上千萬元保額,他解釋這就是一年內保險公司可以賠付總數的最高限額。至於商家投保對消費者的好處,他表示也並非沒有。比如商家很容易和消費者就賠償問題扯皮,或是商家根本沒有賠付的資金,這時有保險公司介入,按照合同理賠過程會更加順利。

  至於一旦産品出現品質問題的責任劃分,多位保險業內人士均表示,商家無疑是責任主體。“保險公司保的只是商家,與消費者並沒有合同關係。商家和消費者簽訂的銷售合同是最重要的。”如果消費者對於理賠的金額不認可,該業內人士建議不要在損失確認書上簽字,一旦簽字再反悔就比較麻煩了。而普通消費者對於所謂的安裝保險也有一定的認識誤區。“這類保險責任期限是比較短的,比如3個月。它保的是工人當時操作不當引起的損失,如果散熱器安裝驗收合格了,過了3個月也沒問題。在這之後再認為出現漏水是因為安裝問題,這個保險公司是不負責的。”

  中消協律師團團長邱寶昌也表示,産品在保修期內出現問題,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當然要商家進行賠付。商家是否投保也與消費者維權沒有太大關係,商家不能把賠償責任推到保險公司身上。“如果沒投保就不賠了嗎?”消費者應該首先向商家索要賠償,然後商家再向保險公司追賠。如果保險公司的賠償不足以抵償損失,消費者也可以要求商家補足損失。如果雙方對損失定額有爭議,可以留存證據請第三方鑒定損失。

  □案例維權

  檢測難或遇死局

  記者針對網友“jiahelin”的訴求諮詢了12315綜合服務熱線。記者詢問:散熱器在保修期內漏水,廠家讓保險公司賠付,但金額不能彌補損失怎麼辦?該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是廠家直接進行賠償,工商比較好介入協商調解。不過廠家借用了保險公司這個賠償渠道,工商部門對保險公司沒有監管權,只能儘量協商賠償額度。如果賠償金額與實際損失相差太遠,工作人員建議記者走司法程式。

  一旦走上訴訟程式,難免涉及産品檢測,並需要提供有法律效應的檢測報告,但記者詢問發現,此事恐怕不易。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建築五金水暖産品品質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水暖衛浴檢測部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出具的檢測報告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送檢的採暖器必須是全新的,“使用過的就沒法確定是品質原因還是其他因素造成的。”她建議記者,“還是協商解決吧。”據她介紹,同行一般都檢測全新採暖器。

  律師也提醒,雙方應協商確定賠償金額,消費者也應將金額定在一個比較合理的範圍。地板肯定有折舊費,要求全額賠償並不現實。

  □業內聲音

  可引第三方評估

  有業內人士表示,由於消費者和廠家、保險公司對物品損壞的角度各不同。“有的可以修復,但消費者就是想換新的。”如果實在談不攏消費者只能起訴商家,法院判定後,企業向保險公司追賠。至於以上提到使用過的散熱器沒辦法做檢測的問題,某知名散熱器企業人士表示,只要不是人為破壞,他處理的案例中,法院還沒有要求做檢測的。一般訴訟中,法院主要確定的是賠償金額。他建議此案中的消費者和商家可以找一個雙方都認可、有資質的評估單位,對損失進行評估,然後按評估結果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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