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銀行理財投資者應走出保證兌付誤區

2012-12-17 11:15     來源:金融時報     編輯:范樂

  持續多日的銀行理財産品風波仍未平息。繼華夏銀行員工涉嫌違規代售理財産品遭曝光後,有媒體爆出工行浙江金華商城支行員工也牽涉到私賣理財産品的事件中。

  雖然在近期個案中,暴露出來的多是銀行內控管理的薄弱,但銀行理財産品的運作風險、銷售環節的種種違規操作,無疑受到更大關注。

  從2004年光大銀行率先發售理財産品算起,我國的銀行理財業務已經走過了8個年頭。8年來,“增速迅猛”成為人們對銀行理財業務使用頻率最高的一個形容詞,然而,高速發展的背後風險也不斷暴露出來。“是該停下腳步好好反思一下了”,採訪中多位業內專家表達了一致意見。

  銀行:強化合規經營是當務之急

  自誕生以來,我國銀行理財産品得到快速發展,年平均規模增長接近100%。截至2012年9月末,銀行理財産品餘額6.73萬億元,比2011年末4.59萬億元增長近47%。

  然而,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品質的提高卻遠遠跟不上發行規模的急劇膨脹,規模至上的粗放式發展模式為銀行理財市場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埋下了隱患。

  儘管一些商業銀行率先提高理財産品的透明度,資産池理財産品的資訊披露問題仍然是國內理財業務發展的一大障礙。“‘資金池’投資管理模式,將發行銀行的多款理財産品募集到的資金匯集起來形成一個大池子,整體上對大池子進行統一管理,所投資資産多種多樣,利用資金與資産的期限錯配賺取期限溢價,通過産品迴圈發行以力保大池子中資金的穩定性。由此可見,‘資金池’模式帶來的流動性風險不容小覷,一旦某個時點上産品新發量無法彌補到期量,就有可能形成資金缺口。”西南財經大學信託與理財研究所研究員方瑞認為。

  此外,不合規操作還體現在銷售環節。儘管監管機構屢次強調理財産品的銷售適用性原則,但在實際操作中銀行貫徹卻不到位。一位資深業內人士表示,許多股份制銀行和外資銀行的理財經理主要職責是銷售,只有完成了指標,他們才能得到相應的收入,個人的職務升遷也與經濟指標掛鉤。“為了完成任務,實現個人發展目標,很多理財經理在銷售理財産品時,往往過多地説了收益,而人為地弱化了風險。”

  銀監會紀委書記杜金富近日公開表示,銀行作為理財産品的銷售方,一是要講求誠信,把客戶利益放在優先位置;二是要強化資訊披露,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客戶揭示風險;三是要創新與規範並重,不斷加大理財産品創新力度,滿足客戶多層次理財業務需求。銀行要建立科學的風險管理體系,在規範經營和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穩步發展理財業務。此外,銀行要重視對銀行理財從業人員和投資者的培訓,提升銀行理財業務的整體水準。

  接受記者採訪的銀行業人士也表示,加強合規經營是商業銀行發展理財業務的當務之急。“首先要明確理財業務定位,由‘銷售理財産品’向專業化財富管理業務轉型,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理財品牌。其次要嚴格合規經營,提升理財業務運作的規範性和透明度。對各類項目實施高標準審批,從源頭控制項目風險,同時加強投資者教育,合理設定理財産品風險等級,確保銷售過程合法、合規。最後要提高專業管理水準,疏通大類資産投資渠道,探索投資領域拓寬途徑,加大産品開發與服務創新力度,完成由價格競爭向綜合服務能力比拼的升級與轉變。”浦發銀行資金總部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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