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和保險兩回事 理財型保險先看好再購買

2012-10-17 10:40     來源:內蒙古日報     編輯:王偉

  “最近有一家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向我推薦他們的一款健康保險,保險額從10萬到40萬不等,繳費期10年,保險期20年,購買保險後每年都可以根據他們的投資收益參與分紅,如果20年裏不出健康問題,他們就返還全部本金。這個保險業務員説這是一款理財型保險,你説買這樣的理財産品合算不?”首府市民潘先生日前向記者諮詢。就此問題,記者請教了有關專家,專家認為,如果把這樣的保險産品當作理財産品來購買,在購買前必須搞清楚幾個重要問題。

  投資理財和保險是兩回事

  某證券公司理財顧問黃歡指出,投資理財的目的是善用錢財,以錢生錢。購買投資理財産品首先要關注的是投資理財收益,理論上是越高越好;其次要關注風險,投資理財的風險和收益的關係是,收益越高,風險越高,風險低收益也低;第三要關注投資理財期限,要考慮資金使用計劃與資金佔用時間是否衝突,有些投資理財産品可以隨時退出,及時變現,如果對資金的機動性要求很高,可以優先考慮這種流動性好的産品。

  某保險公司保險顧問張玉球指出,買保險的目的不是發財,而是用較少的資金購買很大的保障,形象地説,保險就是平常積攢一些芝麻,在發生意外、遭遇不幸和遇到困難時,讓芝麻變成西瓜,幫你度過難關。例如參加社會保險,你可以解決在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等方面遇到的難題。購買財産保險,你可以在個人財産遭受損失時,及時得到充足的經濟補償。購買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人壽保險,你可在遭遇重大疾病、人身意外傷害和死亡等不幸事故時,及時得到足夠的救急資金和經濟補償。購買子女教育保險,你可以為孩子的將來儲備足夠的教育經費。

  專家表示,由於投資理財和保險的目的差別較大,基本上就是兩回事,因此,一般的保險産品是很難做到既具備保險功能,又具備投資理財功能的。

  理財型保險應該先看好再購買

  按照潘先生提供的線索,記者在網上查到了某保險公司業務人員向潘先生介紹的理財型保險産品。

  該保險公司以30歲女性為例,介紹了該款理財型保險産品的特點:30周歲女性選擇10萬基本保額,需每月繳納260元保險費,連續繳費10年。所得保險利益為:保障期10年,額外附贈10年保障,保障期合計20年;20年內享有10萬元重大疾病保障,適用於12類重大疾病;20年內享有10萬元高殘及身故保障;20年內無風險發生,返還主險本金(不計利息)的110%;20年內每年享有該公司投資收益分紅,累積生息;20年後如無理陪,50周歲之前可以申請續保。

  就此款産品專家指出,從返還本金和享受分紅情況來看,該款産品的確具備投資理財功能。但是消費者需要搞清兩個問題:一是所謂返還本金,是足額返還所繳納的全部保險費,還是等額的分紅收益,在具體的保險合同上對返還本金是否有其他限制條件;二是所謂的分紅,是按照固定的比例分紅,還是按照該保險公司的經營業績和投資收益率分紅,如果是後者,如果該保險公司經業績平平,則所謂的分紅就會名存實亡。鋻於近年來很多保險公司銷售所謂的理財型保險産品時存在誤導行為,消費者購買後與保險公司頻發糾紛,專家建議,消費者購買此類保險産品時,一定要先看好,再購買。特別是要看好最後簽署的保險合同,與保險公司業務人員推銷産品時的説法是否完全一致。

  記者 齊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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