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頻遭被保險 巧分理財與銀保産品

2010-05-13 08:30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胡珊珊
  李女士前幾天在報紙上看好一款銀行理財産品,收益率挺高,因為工作比較忙,拖了幾天后才趕到銀行購買。工作人員告訴她,那款産品已經賣完,不過現在還有一款理財産品也不錯,年收益率在5%以上,5年累計收益率在20%以上。該款産品不收管理費,保證收益,同時還有保障功能。

  李女士一聽感覺還不錯,自己的錢目前也不著急用,也沒有仔細詢問,便購買了這款産品。回到家李女士把購買理財産品的事跟老公一説,老公也覺得是件好事。可當他們拿過合同書一看,卻發現蓋著某保險公司的章,仔細看了一下合同細則,才知道李女士買的根本不是什麼銀行理財産品,明明就是一份保險。李女士有些納悶,明明是銀行工作人員推薦的産品,怎麼成保險了呢?

  近年來,隨著金融服務的日趨多元化,各保險公司與銀行之間的合作越來越密切,保險公司利用銀行星羅棋佈的網點進行保險銷售。這一方面擴大了保險的銷售範圍,增加了銷售額;另一方面銀行為了盈利,也積極地吸納保險公司加盟,形成了一家銀行多家保險公司駐點的局面。各保險公司駐點人員為了提升業績,紛紛打“銀行理財”招牌。

  記者了解到,大多數情況下,銀保業務員不會主動亮明身份,更不會如實講出保險理財産品和銀行理財産品的優劣。為吸引客戶投保,有的業務員甚至會誤導消費,稱保險理財産品是保險公司和銀行共同推出的,實則銀行只是代理銷售保險理財産品而已。專家提醒市民,不管購買保險産品還是銀行理財産品,都要看清合同,充分了解産品的設計結構和風險。相關專家同時指出,保險合同簽訂10日內,被保險人萬一感到後悔,或對産品不滿意,可以要求退保,不必承擔費用,消費者應充分利用這段時間,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向保險公司服務人員諮詢。

  專家同時提醒,銀行理財産品和保險産品可以説適合不同的群體,保險産品多數兼具理財功能和保障功能,並且必須長期持有,流動性較差,短期內退保將會蒙受較大損失。因此投資者應根據自身的資金狀況、風險承受能力、投資期限、投資目的等,選擇適合自己的投資工具,以避免因選擇産品不當帶來投資失誤。

  >>溫馨提示

  兩種産品五點不同

  産品期限不同。一般銀行理財産品的期限比較短,少則幾天多則一兩年;銀保産品的期限較長,少則幾年,多則幾十年。

  繳費期限不同。所有銀行理財産品都是一次交清;而銀保産品有的需要一次性交清,有的則需分期繳費。

  購買年齡不同。銀保産品有投保人年齡的限制,一般不超過60周歲;而銀行理財産品則沒有投資人的年齡限制。

  銷售人員不同。一般情況下,銀行的理財經理佩戴有理財上崗證或工作牌。

  猶豫期不同。銀保産品一般都會有十天的猶豫期,而銀行理財産品如果不是滾動預約型的話一般會很快計息。本報記者 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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